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9-2014 建标库

5.6  生殖医学中心用房

5.6.1  生殖医学中心应设诊查、B超、取精、取卵、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检查、妇科内分泌测定和精子库等用房。

5.6.2  生殖医学中心可设影像学检查、遗传学检查等用房。

5.6.3  取卵室、体外授精实验室、胚胎移植室应满足医院卫生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