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5  住院—部用房 】 ?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与医技部、手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房等辅助设施 】 , , : 5.5.2—  出入院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设登:记、结算、探望【患者管理用房; 】 :    — 2  可设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 【 ,。5,.5.3  每个护!理单元规模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设传染病房时】应单:独设置并应自—成一区 》 5.5.4!  :护理单元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设病房?、抢:。救、患者和医—护人员卫生间、盥洗!、浴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处置【、治疗、更衣、值班!、,配餐、?库房、污洗等用【。房;  !  : 2  可设—。患者就?餐、活动、》换药:、患者家属》谈话、探视》、示教等《用,房 : 》5.5.5  病】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 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不宜超过《3床双排不宜超过6!床; —     2【  平行的两床【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病?床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 :。  —。   3  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     4—  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 !     5  】。抢救室宜靠》近护士?。站;: 》     6  病!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门扇宜设观察窗!;  】   7  病房走!道两侧?墙面应设置靠墙扶】手及防撞设》施 5】.5.6 》 ,护士站宜以开—敞空间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并应与?治疗室以《门相连?护士站宜通视护理单!元,走廊:。到最远?病房门口的距—离不宜超过》30m? 《 , 5.5《.7  配餐室应】。靠近餐?车入口处《并应有供应开水【和加热?设施: 5.5!.8  护》理单元?的盥洗室、浴室和】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当卫:生间设于病房内时宜!在护理单元内—单,独设置探视人员卫】生间 —  ?   ?2  当护理单【元集中设置》。卫生间时男女—患者比?例宜为11》男卫生间《每1:6床应设《1个大便器和1【个小便器女卫生【间每:16床应设3个【大便器 】    《 3:  医?护人员卫生间应单】。。独设置 !    4  【设,置集:中盥洗室和》浴室的护理单元【。盥洗水龙《头和淋浴《器每:12床~15床应各!设1个?且每个护理单元应各!。不少于2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 , ? :    5  附】设于病房《内的浴室、卫生间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应设】。紧急呼?叫设施和《输液吊钩《   】。  6  无—障碍病?房内的卫《生间应按本规范第5!.1.1《3条的要求设置【。 —5.5.《9  污洗室应邻近!污物出口处并应【设,倒便设施和便盆【、痰杯的《洗涤:消毒设施 — 5.5.】10  病房不【。。应设置开敞式—垃,圾井道 》 5.5.1!1  监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重症监护病房—。。(ICU《)宜与手术部、急诊!部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   ?2  ?心血:管监护病房》(CC?U)宜与《急诊:部、介入治疗科室】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  3?  应设监》护病房、治疗、【处置、?仪器、护士站、污】洗等用房《; 《     【4  护《士,站的位置宜》便于直视观察患【者; 《     】5  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20m; —   【  6  单床间】不应小于12.【00m2 》 5.5.!12  儿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宜】设,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病房和专!用卫生?间等:用房; !   ? ,2 : 可设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 】  :  3  每间隔】离病房不应多于【2床; —     【4  浴室、卫【生间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   —。。  5 《 窗和散热器—等设施?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5.—5.13  —妇产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妇科应设【检查和治疗用房 !。 ?     》2  产科应—设产前检查、—。待产、分娩、—。隔离待产、隔离分娩!、产:期监护?、产休室等用—房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 【 :     3 】 妇科、产科两科合!为1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室、卫生间!与产科的产》。休室、产前》检查:室、浴室、卫—生间应分别设—置 》 ,   ?  :4  产科宜设手】术室 【     》。5  ?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和浴室、—卫生间 【     6【。 , 待产?室应邻近分娩室宜设!专用卫?生间 ? 《  :   7 》 分娩室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4.》80:m剖腹产手术室宜为!5.40《。m×4?.,80m 】     8—。  洗手《池的位置应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 ?    【 9  母》婴,同室或家庭产房应增!设,家属:卫生通过并》应与其他区域分隔】 : :  ?   ?。10  家庭产房的!病床宜采用可转【换为产床的病—床 【5.5.14  】婴儿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邻近分【娩室:; 》     2  !应设婴儿《间,、洗婴池、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婴,儿室、隔《。离洗婴池《、,护士室等用房;【  【   3  婴儿间!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     4  洗!婴池应?贴邻婴儿间水龙【。头离:地面高?度宜:为1.?20m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间【的措施; 》 ?。     5【  配奶《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应【与护士室合用 】 5.5.1!5  烧伤》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洁的【位置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宜,相对独立《或单独设置; 【 ,。 ?。     2  】。应设换药、》。浸浴、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及】专用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消毒!。品,。贮藏:等用房?;, ,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4!  :可设专用处置—室、洁净病房 ! : ,5.5?.16  血液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净病—房洁净病房应自成一!区 :   【  :2  ?洁净病区应》设准备、患者浴室】和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用房、!净,化,设备:机房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道 】 ,  :  4 《。 患者浴室和卫【生间:可单独设置》并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 》 ? :    5  洁净!病房应仅供》一位患者使用—洁净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7.5.4!条,规定并应《。在入口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 《 《 ,   6《  洁净病房—应设观察《窗,并应设置家属探视】窗及对讲设备 【 5.5】.17?  血液透析—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可《设于门诊《部或住院部内—应自成一区; 【   【  2?  应设患者换【鞋与更衣、透析、】。隔离透析治疗、【治疗:、复洗、污物处【理,、配药、水》。。。处理设备等用房; !。 》    3 —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  4  治—疗床(椅)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通道净距不!宜小于1《。.3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