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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5  住院部!用房 》 ?。 , 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与医技部【、手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房等辅】助设施? ? 5.5—.2  出入—院,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设登记、!。结算、探望患者【管理用房; 】    — 2  可》设,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 【 : 5.5.3  每!个护:理单元?规模: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设传染》病房:时应单独设置并【应自成一《区 【5.5?.4  护理—单元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设病》房、抢?救、:患者和医护人员卫】生间、盥洗》、,浴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处置、治疗【、更衣、《值班、配餐、库房、!污,。洗等用房《; ?     】2,  可设患者就餐】、活动、《换药、?患,。者,家属谈话、探—视、示教等用房 】。 《 5.5.5  】病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不宜超过3床双排!。不,宜超:过6床; 【 , ,  :。  : 2  平》行的两床《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病床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  【   3 》 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    4  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 《。 ?     5【  抢?救室宜靠近护士【站;  !   6 》 病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门【。扇宜设?观察窗?; —。     7  】病房走道两侧墙面】应,。设置靠墙《扶手及?。防撞:设施 【 5.5《.,6  护士站宜以】开敞空间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并》应,与治疗室《以门相?连护士站宜通视【护理单元走》。廊到最远病房—门口的距离不宜【超,过30m 【。 : 5.5《.7  配》餐室应靠近餐车【入,口处:并应有供应开—水和加热设施 【 5—.5.8  护【。理单元的盥洗室【、浴室和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当:卫生间设于病房【内时宜在护理单【元内单独设置探【视人员卫生间 【    】 2 ? 当护理单元集【中设置卫生》间时男女患者比【例宜为11》男卫生?。间每16床应设【1个大?便器和1个小便器女!卫,生间每16床应设3!个大便器 》 《     3—  :医护人员卫》。生间应?单独设置 【 ,     —4  设置》集中盥洗室和浴【室的护理单元盥洗】水龙头和淋浴器【每,1,2床~15床应各设!1个且每个护理单元!应各不?少于2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 — ?    《 5  附设—于病房内的浴室、】卫,生间: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应设紧急呼叫设施】和输液吊钩 【    【。 6  无障碍病房!。内的:卫生间应按本—规范第5《.1.13条的要求!设置 【 5.5.9— , 污洗室应邻近污】物出口处并应设倒便!设施和便盆、痰杯】的洗:涤消毒设施 】 5.5.1】0  ?病房不应设置—开敞式垃圾井道【 , 5.5.!。1,1  监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重症监护病房(【ICU)宜与手术】部,、急诊部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2 【 心血管监护—。病房(CCU)宜】与急诊部、介入治】疗科室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3  !应设监?。护病房、治疗、处】置、仪器、》。护,士,站、污洗等用—房; 】    4  护士!站的位置宜便于【直视观察《患者; —     【5  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2?。0m; 】     6  单!床,间不应小于1—2.00m2 ! 5.5—.12  儿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宜设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病房和》专用卫生间等用房;! : : ,     2—  可设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    ! 3  每》。间隔离病房不应【多于:2床; 】     4 【 ,浴室、?卫生间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  《  : 5  《窗和散?热器等设施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5.5.13【  妇产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妇科应设检查和【治疗用?房 :   【。。  2  》产科应设产》。前,检查、?待产、?分,。娩、隔离待产、隔离!分娩、产期》监,护,。、产休室等用—房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 《  》   3  妇【科、产科两科—合,为1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室、!卫生间与产科的产休!。室、产前《检查室、浴室、卫】生间应分别设—置  】 ,。  4  产科宜】设手:术室:。 ?  《   5  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和浴室、《卫生:间 》  ? ,。  6?  待产《室应邻?近分娩室宜设专用卫!生间 《 ?。     7  】分娩室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4.《80m剖腹产手【术室宜为5》.4:0m×4.80m ! 》    8  洗】手,池的位置应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 【     9【  母婴同室—或家庭产房应增【。设家属卫生通过【并应与?其他区域分隔 【 :     【10:  家庭《产房的病床宜采【用,可转换为《产床的病床 】 : ,5.5.14  婴!儿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邻近分《娩室; —     【2,  :应设婴儿间、洗婴池!、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婴儿【室、隔离洗婴池【、护士?室等用房; 】     【3  婴儿间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 :    《4  ?洗婴池?应贴邻婴儿间—。水龙:头离地面高度宜为1!.2:0m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间》。的措施; 》 》。    5  配】。奶,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应与护士!室合用 —。 5.5.1】5  ?烧,伤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1  《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洁的》位置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宜相对独立】或单独设置; 【  —   2  应【设换:药、浸浴、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及:专用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消!毒品贮藏等》用房; —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   ?  4  可设专】用,处置室、洁净—病房 《 5.5.1!。6  血液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净病房洁净病—房应自成一区 【  —   2  洁【净,病区应设准备、患者!浴室和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用房、《净化设备机房 】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道 —    《 4  患者浴【室和卫生间可单独】设置并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 》    》。 5:  洁净病房—应仅供一位患者使】用洁净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7《。.5.4条规定【并应在入口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 !   》  6 《 洁净病房》应设观察窗并应【。设置家属探视—窗及对讲设备 ! 5.5—.1:7  血液》透析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可设于门!诊部或住院部内应】。自成一区《; 《 , :   ? 2  应设患者】。换鞋与更《衣、透析、隔离透析!治疗、治疗、—复洗、污物处—理、配药、水处理设!备等用房; !  ?。   3 》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4  治疗床(椅】)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通道净距!不,宜小于?1.3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