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住院部》。用房
】
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与医技《部、手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房等辅助》设施
—。。
:。5.5.2 【出入院?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应设登?记、结算、》探望患者《管理用房;》
【 , ,。 2: 可?设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
,
?
5.5.—。。3 每个护理单元!规,模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设传!染病房时应单—独设置?并应自成《一,区,
5【.,5.4? 护理单》元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应:设病房、《抢救、患者和医【护人:员卫生间、盥—洗、:浴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处置—、治疗、更衣、值班!、配餐、库房、污】洗等用房《;
【 ? 2 可设—患者就餐、活动【、换药、患者家属谈!话、探视、》示教等用《房,
《。
5.5.5 】 病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不宜超过3】床,双,排不宜超过6—床;
【
, ? 2 ? ,平行:的两床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病床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
】
》 3 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
4 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
》。
【 5 《。。 抢救室宜靠—近护士站;》
:
6!。 病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门扇!宜设:观察:窗;
【
7 【 病房走道两侧墙】面应设置靠墙扶手】及防:撞设施
—
,。
,
5.5.6— , 护士站宜以开【敞空间?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并应:与治疗室以门—相连护士站宜通【视,护理单元走》廊到最远《病房门口的距离不宜!超过30m
【
:
:5.5.7 — 配餐室应靠—近餐车入口处并应有!供应开水《和加热设《。施
【5,.5.8 》 护理单元的—盥,洗,室、浴室和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当卫生!间设于?病房内时宜》在护理单元内单【独设置探视人员卫】生间
—
: 2》 当护理》单元集?中设置卫生间时男】女患者比例宜为【11男卫生间每1】6床应设1个大便】器和1个小便器女卫!生间每16》床应设3个大—便器
—。
,
3— 医护人员—卫生间应单独—设置
?
— 4 设【置集中盥洗室—和浴室的护理—。单元盥洗水龙头和】淋浴器每《12床~15床【应各设1个且每个护!。理单元应各不少于2!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
《
【5 附设于病房内!的浴室、卫生—间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应设—紧急呼叫设施和输液!吊钩
《
【 6 无障碍【病房:内的卫生间》应,按本规范第5—.1.?13条的《要求设置
【
?5.5.9 — ,污,洗,室应邻近污物出口处!并应设倒便设—施和便盆《、痰杯的洗涤—消毒设施
!。
5.5.10【 病房不应设【置开敞式垃圾井道】
《
5.5.1【1, 监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重症监护病房(!ICU?),宜与手术部、急诊部!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 2 心血【管监护病房(CC】U)宜?与急诊部《、介入?治疗科室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 3 》应设监护病房、治疗!。、处置、《仪器:、护士站、污洗【等用房;
!
4—。 护士站的位置宜!便于直视观察患【者;
【
5 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20m!;
! 6 单—床间不应小于—12.00m2【
5.5!.1:。2 : 儿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宜设《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病房和专用】卫生间等《。用房;
《
?
? : 2 《可设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
!
— 3 每间隔【离病房不应多于【2床:;,
》
《。 ,4 浴室、卫【生间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
】5 窗《和散热?器等设施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5.5.13【 , 妇产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 妇科应《设检查?。和治疗用房》
,
,
】2 产科》应设产前检查、待】。产,、分娩、《隔离待产《、隔离分《娩,、,产期监护、产—休室等用房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
:
》 , 3 —。妇科、产科两科合】。为1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室、卫生间【与产科的《产休室、产前检查室!、浴室、卫生间应分!别设置
】
: ?4, 产科宜设手术】室
【 5》 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和浴室、卫生—。。间
】 6 —待产:室应邻近分娩室宜】。设专:用,卫生间
】。
7 分!娩室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4.80—m剖腹产手术室宜】为,5.40《m×4.80—m
! 8 》洗手:池的:位置应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
—
》 9 — 母婴同室或—家庭产房应增设【家属卫生通过并应】。与其他区域分隔
!
1!0 家庭产房的】病,床,宜采用可《转换为产床的病床】
?
5.5—.14 婴儿【。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邻近分娩室;
】
【 2 《 ,应设婴?儿间:、洗婴池、》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婴儿:室、隔离洗婴池、护!士室等用房;—
】 3 婴儿间】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
》 4 洗婴!池应贴邻《婴儿:间水:龙头:离地面?高度宜为1.—20m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间的措施;》
【 5 配【奶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应与护士室合用【。
,
5—.5.15 烧】伤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洁的位!置,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宜相对—独,立或单?独设置;《
,
】。 2 应》设,换药、浸浴、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及,专用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消毒品贮藏等【用房;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
《 4: 可设专用处置】室、洁净病房
【
《
5.5《.,16 血液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净病房《洁,净病房?应自成?一,区
! , ,2, 洁净病区应设准!备、患者浴室和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用房、净化】设备机房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道
?
】 4 患者—。浴室和卫生间可单独!设置并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
!
—5 洁净病房应】仅,。供一位患者使用【洁净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7?.,5.4条规定—并应在入口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
:
《 6 洁净!病房应设观察窗并】应设置家《属探:视窗:及对讲设备
—。
?
5.《5.:17 血液透【析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可设于门诊部】或,住院:部,内应自成一》。。区,;
:。
— 2 应设患!者换:鞋与更?衣、透析、隔离透】析治疗、治疗、【复洗、污物处—理,、,配,药、水?。处理设备等用房【。;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 , , 4: 治疗床(椅【)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通道净距不宜小于1!.3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