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5 住院部!用房
》
?。
,
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与医技部【、手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房等辅】助设施?
?
5.5—.2 出入—院,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设登记、!。结算、探望患者【管理用房;
】
— 2 可》设,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
【
:
5.5.3 每!个护:理单元?规模: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设传染》病房:时应单独设置并【应自成一《区
【5.5?.4 护理—单元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设病》房、抢?救、:患者和医护人员卫】生间、盥洗》、,浴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处置、治疗【、更衣、《值班、配餐、库房、!污,。洗等用房《;
?
】2, 可设患者就餐】、活动、《换药、?患,。者,家属谈话、探—视、示教等用房
】。
《
5.5.5 】病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不宜超过3床双排!。不,宜超:过6床;
【
,
,
:。 : 2 平》行的两床《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病床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
【 3 》 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 4 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
《。
?
5【 抢?救室宜靠近护士【站;
! 6 》 病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门【。扇宜设?观察窗?;
—。
7 】病房走道两侧墙面】应,。设置靠墙《扶手及?。防撞:设施
【
5.5《.,6 护士站宜以】开敞空间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并》应,与治疗室《以门相?连护士站宜通视【护理单元走》。廊到最远病房—门口的距离不宜【超,过30m
【。
:
5.5《.7 配》餐室应靠近餐车【入,口处:并应有供应开—水和加热设施
【
5—.5.8 护【。理单元的盥洗室【、浴室和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当:卫生间设于病房【内时宜在护理单【元内单独设置探【视人员卫生间
【
】 2 ? 当护理单元集【中设置卫生》间时男女患者比【例宜为11》男卫生?。间每16床应设【1个大?便器和1个小便器女!卫,生间每16床应设3!个大便器
》
《
3— :医护人员卫》。生间应?单独设置
【
,
—4 设置》集中盥洗室和浴【室的护理单元盥洗】水龙头和淋浴器【每,1,2床~15床应各设!1个且每个护理单元!应各不?少于2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
—
?
《 5 附设—于病房内的浴室、】卫,生间: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应设紧急呼叫设施】和输液吊钩
【
【。 6 无障碍病房!。内的:卫生间应按本—规范第5《.1.13条的要求!设置
【
5.5.9— , 污洗室应邻近污】物出口处并应设倒便!设施和便盆、痰杯】的洗:涤消毒设施
】
5.5.1】0 ?病房不应设置—开敞式垃圾井道【
,
5.5.!。1,1 监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重症监护病房(【ICU)宜与手术】部,、急诊部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2 【 心血管监护—。病房(CCU)宜】与急诊部、介入治】疗科室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3 !应设监?。护病房、治疗、处】置、仪器、》。护,士,站、污洗等用—房;
】 4 护士!站的位置宜便于【直视观察《患者;
—
【5 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2?。0m;
】
6 单!床,间不应小于1—2.00m2
!
5.5—.12 儿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宜设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病房和》专用卫生间等用房;!
:
:
,
2— 可设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
! 3 每》。间隔离病房不应【多于:2床;
】
4 【 ,浴室、?卫生间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
《 : 5 《窗和散?热器等设施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5.5.13【 妇产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妇科应设检查和【治疗用?房
:
【。。 2 》产科应设产》。前,检查、?待产、?分,。娩、隔离待产、隔离!分娩、产期》监,护,。、产休室等用—房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
《
》 3 妇【科、产科两科—合,为1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室、!卫生间与产科的产休!。室、产前《检查室、浴室、卫】生间应分别设—置
】 ,。 4 产科宜】设手:术室:。
?
《 5 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和浴室、《卫生:间
》
? ,。 6? 待产《室应邻?近分娩室宜设专用卫!生间
《
?。
7 】分娩室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4.《80m剖腹产手【术室宜为5》.4:0m×4.80m
!
》 8 洗】手,池的位置应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
【
9【 母婴同室—或家庭产房应增【。设家属卫生通过【并应与?其他区域分隔
【
:
【10: 家庭《产房的病床宜采【用,可转换为《产床的病床
】
:
,5.5.14 婴!儿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邻近分《娩室;
—
【2, :应设婴儿间、洗婴池!、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婴儿【室、隔离洗婴池【、护士?室等用房;
】
【3 婴儿间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
: 《4 ?洗婴池?应贴邻婴儿间—。水龙:头离地面高度宜为1!.2:0m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间》。的措施;
》
》。 5 配】。奶,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应与护士!室合用
—。
5.5.1】5 ?烧,伤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 1 《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洁的》位置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宜相对独立】或单独设置;
【
— 2 应【设换:药、浸浴、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及:专用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消!毒品贮藏等》用房;
—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
? 4 可设专】用,处置室、洁净—病房
《
5.5.1!。6 血液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净病房洁净病—房应自成一区
【
— 2 洁【净,病区应设准备、患者!浴室和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用房、《净化设备机房
】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道
—
《 4 患者浴【室和卫生间可单独】设置并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
》
》。 5: 洁净病房—应仅供一位患者使】用洁净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7《。.5.4条规定【并应在入口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
!
》 6 《 洁净病房》应设观察窗并应【。设置家属探视—窗及对讲设备
!
5.5—.1:7 血液》透析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可设于门!诊部或住院部内应】。自成一区《;
《
,
: ? 2 应设患者】。换鞋与更《衣、透析、隔离透析!治疗、治疗、—复洗、污物处—理、配药、水处理设!备等用房;
!
?。 3 》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4 治疗床(椅】)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通道净距!不,宜小于?1.3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