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 住院—部用房
】
?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与医技部、手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房等辅助设施
】
,
,
:
5.5.2— 出入院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设登:记、结算、探望【患者管理用房;
】
:
— 2 可设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
【
,。5,.5.3 每个护!理单元规模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设传染病房时】应单:独设置并应自—成一区
》
5.5.4! :护理单元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设病房?、抢:。救、患者和医—护人员卫生间、盥洗!、浴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处置【、治疗、更衣、值班!、,配餐、?库房、污洗等用【。房;
! : 2 可设—。患者就?餐、活动、》换药:、患者家属》谈话、探视》、示教等《用,房
:
》5.5.5 病】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 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不宜超过《3床双排不宜超过6!床;
—
2【 平行的两床【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病?床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
:。
—。 3 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
4— 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
!
5 】。抢救室宜靠》近护士?。站;:
》
6 病!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门扇宜设观察窗!;
】 7 病房走!道两侧?墙面应设置靠墙扶】手及防撞设》施
5】.5.6 》 ,护士站宜以开—敞空间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并应与?治疗室以《门相连?护士站宜通视护理单!元,走廊:。到最远?病房门口的距—离不宜超过》30m?
《
,
5.5《.7 配餐室应】。靠近餐?车入口处《并应有供应开水【和加热?设施:
5.5!.8 护》理单元?的盥洗室、浴室和】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当卫:生间设于病房内时宜!在护理单元内—单,独设置探视人员卫】生间
—
? ?2 当护理单【元集中设置》。卫生间时男女—患者比?例宜为11》男卫生间《每1:6床应设《1个大便器和1【个小便器女卫生【间每:16床应设3个【大便器
】
《 3: 医?护人员卫生间应单】。。独设置
! 4 【设,置集:中盥洗室和》浴室的护理单元【。盥洗水龙《头和淋浴《器每:12床~15床应各!设1个?且每个护理单元应各!。不少于2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
,
?
: 5 附】设于病房《内的浴室、卫生间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应设】。紧急呼?叫设施和《输液吊钩《
】。 6 无—障碍病?房内的卫《生间应按本规范第5!.1.1《3条的要求设置【。
—5.5.《9 污洗室应邻近!污物出口处并应【设,倒便设施和便盆【、痰杯的《洗涤:消毒设施
—
5.5.】10 病房不【。。应设置开敞式—垃,圾井道
》
5.5.1!1 监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重症监护病房—。。(ICU《)宜与手术部、急诊!部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 ?2 ?心血:管监护病房》(CC?U)宜与《急诊:部、介入治疗科室】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 3? 应设监》护病房、治疗、【处置、?仪器、护士站、污】洗等用房《;
《
【4 护《士,站的位置宜》便于直视观察患【者;
《
】5 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20m;
—
【 6 单床间】不应小于12.【00m2
》
5.5.!12 儿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宜】设,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病房和专!用卫生?间等:用房;
! ? ,2 : 可设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
】 : 3 每间隔】离病房不应多于【2床;
—
【4 浴室、卫【生间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
—。。 5 《 窗和散热器—等设施?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5.—5.13 —妇产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妇科应设【检查和治疗用房
!。
?
》2 产科应—设产前检查、—。待产、分娩、—。隔离待产、隔离分娩!、产:期监护?、产休室等用—房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
【
:
3 】 妇科、产科两科合!为1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室、卫生间!与产科的产》。休室、产前》检查:室、浴室、卫—生间应分别设—置
》
,
? :4 产科宜设手】术室
【
》。5 ?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和浴室、—卫生间
【
6【。 , 待产?室应邻近分娩室宜设!专用卫?生间
?
《
: 7 》 分娩室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4.》80:m剖腹产手术室宜为!5.40《。m×4?.,80m
】
8—。 洗手《池的位置应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
?
【 9 母》婴,同室或家庭产房应增!设,家属:卫生通过并》应与其他区域分隔】
:
:
? ?。10 家庭产房的!病床宜采用可转【换为产床的病—床
【5.5.14 】婴儿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邻近分【娩室:;
》
2 !应设婴儿《间,、洗婴池、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婴,儿室、隔《。离洗婴池《、,护士室等用房;【
【 3 婴儿间!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
4 洗!婴池应?贴邻婴儿间水龙【。头离:地面高?度宜:为1.?20m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间【的措施;
》
?。
5【 配奶《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应【与护士室合用
】
5.5.1!5 烧伤》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洁的【位置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宜,相对独立《或单独设置;
【
,。
?。
2 】。应设换药、》。浸浴、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及】专用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消毒!。品,。贮藏:等用房?;,
,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4! :可设专用处置—室、洁净病房
!
:
,5.5?.16 血液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净病—房洁净病房应自成一!区
:
【 :2 ?洁净病区应》设准备、患者浴室】和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用房、!净,化,设备:机房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道
】
, : 4 《。 患者浴室和卫【生间:可单独设置》并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
》
?
: 5 洁净!病房应仅供》一位患者使用—洁净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7.5.4!条,规定并应《。在入口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
《
《 , 6《 洁净病房—应设观察《窗,并应设置家属探视】窗及对讲设备
【
5.5】.17? 血液透析—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可《设于门诊《部或住院部内—应自成一区;
【
【 2? 应设患者换【鞋与更衣、透析、】。隔离透析治疗、【治疗:、复洗、污物处【理,、配药、水》。。。处理设备等用房;
!。
》 3 —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 4 治—疗床(椅)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通道净距不!宜小于1《。.3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