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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住院部》。用房 】 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与医技《部、手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房等辅助》设施 —。。 :。5.5.2  【出入院?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应设登?记、结算、》探望患者《管理用房;》  【 , ,。 2:  可?设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 , ? 5.5.—。。3  每个护理单元!规,模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设传!染病房时应单—独设置?并应自成《一,区, 5【.,5.4?  护理单》元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应:设病房、《抢救、患者和医【护人:员卫生间、盥—洗、:浴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处置—、治疗、更衣、值班!、配餐、库房、污】洗等用房《; 【   ? 2  可设—患者就餐、活动【、换药、患者家属谈!话、探视、》示教等用《房, 《。 5.5.5 】 病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不宜超过3】床,双,排不宜超过6—床; 【 ,   ? 2 ? ,平行:的两床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病床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 】   》  3  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     4  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 》。   【  5 《。。 抢救室宜靠—近护士站;》 :     6!。  病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门扇!宜设:观察:窗; 【     7 【 病房走道两侧墙】面应设置靠墙扶手】及防:撞设施 — ,。 , 5.5.6— , 护士站宜以开【敞空间?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并应:与治疗室以门—相连护士站宜通【视,护理单元走》廊到最远《病房门口的距离不宜!超过30m 【 : :5.5.7 — 配餐室应靠—近餐车入口处并应有!供应开水《和加热设《。施 【5,.5.8 》 护理单元的—盥,洗,室、浴室和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当卫生!间设于?病房内时宜》在护理单元内单【独设置探视人员卫】生间 — :    2》  当护理》单元集?中设置卫生间时男】女患者比例宜为【11男卫生间每1】6床应设1个大便】器和1个小便器女卫!生间每16》床应设3个大—便器 —。 ,     3—  医护人员—卫生间应单独—设置 ?  —   4  设【置集中盥洗室—和浴室的护理—。单元盥洗水龙头和】淋浴器每《12床~15床【应各设1个且每个护!。理单元应各不少于2!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 《     【5  附设于病房内!的浴室、卫生—间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应设—紧急呼叫设施和输液!吊钩 《    【 6  无障碍【病房:内的卫生间》应,按本规范第5—.1.?13条的《要求设置 【 ?5.5.9 — ,污,洗,室应邻近污物出口处!并应设倒便设—施和便盆《、痰杯的洗涤—消毒设施 !。 5.5.10【  病房不应设【置开敞式垃圾井道】 《 5.5.1【1,  监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重症监护病房(!ICU?),宜与手术部、急诊部!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  2  心血【管监护病房(CC】U)宜?与急诊部《、介入?治疗科室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   ?  3  》应设监护病房、治疗!。、处置、《仪器:、护士站、污洗【等用房; !     4—。  护士站的位置宜!便于直视观察患【者; 【     5  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20m!;   !  6  单—床间不应小于—12.00m2【 5.5!.1:。2 : 儿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宜设《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病房和专用】卫生间等《。用房; 《 ?  ?  : 2  《可设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 !    — 3  每间隔【离病房不应多于【2床:;, 》    《。 ,4  浴室、卫【生间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     】5  窗《和散热?器等设施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5.5.13【 , 妇产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 妇科应《设检查?。和治疗用房》 , ,     】2  产科》应设产前检查、待】。产,、分娩、《隔离待产《、隔离分《娩,、,产期监护、产—休室等用房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 : 》 ,   3  —。妇科、产科两科合】。为1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室、卫生间【与产科的《产休室、产前检查室!、浴室、卫生间应分!别设置 】  :   ?4,  产科宜设手术】室 【    5》  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和浴室、卫生—。。间  】   6  —待产:室应邻近分娩室宜】。设专:用,卫生间 】。     7  分!娩室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4.80—m剖腹产手术室宜】为,5.40《m×4.80—m   !  8  》洗手:池的:位置应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 — 》    9 — 母婴同室或—家庭产房应增设【家属卫生通过并应】。与其他区域分隔 !     1!0  家庭产房的】病,床,宜采用可《转换为产床的病床】 ? 5.5—.14  婴儿【。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邻近分娩室; 】   【  2 《 ,应设婴?儿间:、洗婴池、》配奶室、奶具—消毒室、隔》离,婴儿:室、隔离洗婴池、护!士室等用房;—   】  3  婴儿间】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 》    4  洗婴!池应贴邻《婴儿:间水:龙头:离地面?高度宜为1.—20m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间的措施;》  【   5  配【奶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应与护士室合用【。 , 5—.5.15  烧】伤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洁的位!置,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宜相对—独,立或单?独设置;《 ,    】。 2  应》设,换药、浸浴、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及,专用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消毒品贮藏等【用房;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    《 4:  可设专用处置】室、洁净病房 【 《 5.5《.,16  血液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净病房《洁,净病房?应自成?一,区   ! , ,2,  洁净病区应设准!备、患者浴室和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用房、净化】设备机房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道 ?    】 4  患者—。浴室和卫生间可单独!设置并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 !     —5  洁净病房应】仅,。供一位患者使用【洁净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7?.,5.4条规定—并应在入口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 : 《    6  洁净!病房应设观察窗并】应设置家《属探:视窗:及对讲设备 —。 ? 5.《5.:17  血液透【析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可设于门诊部】或,住院:部,内应自成一》。。区,; :。  —   2  应设患!者换:鞋与更?衣、透析、隔离透】析治疗、治疗、【复洗、污物处—理,、,配,药、水?。处理设备等用房【。; 【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  《 , , 4:  治疗床(椅【)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通道净距不宜小于1!.3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