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急诊—部用房
【
5.3.1! ,。 急诊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自成一区应单独!设,置出入口《便于急救《车、担架车》、轮椅车的停—放;
—
: : 2 急诊、】急救应分区设置【;
?
《 3 【急诊部与门》诊部、医技部、手术!部应有便捷的—联系;
《
《
《 4 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时应与急【诊部有快捷的通道】。
:
5.3【.2 急》诊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设接诊分》诊、护士站、输液】、观察、污洗、杂物!贮藏、值班更衣、】卫生间等用房;【
:
2! 急救部分应【设抢救、《抢救监护等用房;
!
:
3】 急诊部分—应设诊查、治疗、】清创、换药等—用房;
》
《 4 可】独立设挂号、收费】、病历、药房、检验!、X线检查》、功:能检:查、手?术、:重症监护等用房;】。。
,
】 5 输》液室:应由治疗间和输液间!组成
【
,5.3.3 【当门厅兼用于分诊功!能时其面积不应小】于24.00—m,2
《
:
5.?3.4 抢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抢救室应直!通门厅有《。条件时宜《直通急救车停—车位面?积,不应小?于每床30》.00m2》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
,
】2 宜设》氧气、吸引等—医疗气?体的管道系统终端
!
5.3】.5 抢救监护室!内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1.20m有—吊帘分隔时不—应,小于1.40—m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
》
5.3.6 】观察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1.—20m有吊帘分隔】时,不应小?于,1.40m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
—
2 【 可设置隔》离观察室或隔离单】元并应设《单,独出入口入口处应设!缓,冲区及就地消毒设】施;
?
:
3 ! 宜设氧气、吸引】等医疗气体的管【道系统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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