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 门诊部用房
!。
?
5.2.—1 门诊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交】通入口?处,应与医技用房—邻,近并应处理》好门诊内各》部门的相互》关系流线应合理【并避免?院内感染
!
5.2.》2 门诊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公共部分!应设置门厅、挂号、!问讯:、病历、预检分诊、!记,账、收费、药房【、候诊?。。、采:血、检验《、输液、注》射、门诊办》公、卫?生间等用房》和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
!
》。 2 各【科应设置诊查室、治!疗室、护《士站、污《洗室等;
】
3【 可设置换药室、!处置室、清》创室、X线检查【。。室、功能检查—室,、值班更衣室、杂】物,贮藏室、卫生—间等
—
5.2.—3 候《诊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门】诊宜分科《候诊门诊《量小时?可合科?候诊;
【
? : 2: 利用《。走道:单侧候诊时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40《m两侧候诊》时走道?净,宽,不,应小于3.》00m;
!。
3— :可采用医患通道【分设、电《子叫号、预约—挂号、分层挂号收费!等方式
!5.2.4》 诊查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双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3.0》0m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0m2?;
《
? 2 单】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2.50m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0《0m2
【。。
5.2.5 】 妇科、产》科和计?划生育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自成一区可设【单独出入《口
《
2】 , 妇科应增》设隔离诊室、妇科】。检查室及《专,用卫:生间宜采用不多于】2个诊?室合用1个妇—科检查室《的组合方式
】
【3 ?产科和计划生育应】增设休息《室及专用卫》生间
! 4 —妇科可?增设手术室》、休息室;产科可增!设人流手术室、【咨询室
【
: , ?5 各室应—有阻隔外界视线的】措施
【。
5.2.6 【 儿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自》成,一区可设单独—出入:口,
《
2【 :应增设预检、候诊、!儿科:。专用卫生间、隔离】诊查和隔离卫生间】等,用房隔?离区:宜有单独对外出口】。
【 : 3 可单独【设置挂号、药—。房、注射、》检验和输液》等用房
—
:
? 4? 候诊处面—积每患儿不》应小于?1.50m2
】
?
5.2.7 【 耳鼻?喉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增设内镜【检查(包括食—道镜等)、治疗【的用:房;
! 2《。 可设置手术、】测听、?前庭功能、内镜检】查(包括《气管镜、食道镜【等)等用房》
5.2!.,。8 眼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增—设初检(视力—、眼压、屈光)、诊!查、治疗《、检查?、暗室等用房;
!
】2 初《检室和?诊查室宜具备明暗转!换装置;
!
》3 宜设置专用】手术室
《
5.2】.9 ? 口腔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增设X线检查、镶】复,、消毒洗涤、矫【形等用房;
】
:
: 2 诊【查单:元每椅中距不—应小于1.80m椅!中心:距墙不应《小于1.20m;
!。
?
《 ,。 3 镶复室宜考!虑有良好的通风;】
《
《 4 可设资】料室
5!。.2.10 — 门:诊手术?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门诊手术用房可与!手术部合并设置;】
】 2 门诊【手术用房《应由手术室、准【备室、更衣》室、术后休息—室,和污物?室组成手术室平面尺!寸不宜?小于3?.60m×》4.80m
【。
:
5.2.—1,1 门诊》卫生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卫】生间宜按日》。门诊量计《算男女患《者比:例宜为11;
【
】 2 男》厕每100人次设大!便器:不应小于1》个、小便器不应【小于1个;
—
?
? : 3 ?。 女厕每100人】次设大便器不—应小于3个;—
,
《
: 4 》 应按本规范—。第5.1.13条】的要求设置》
5【.2.12》 预防保》健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应设宣—教,、,档案、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免疫接种》、更衣、办》公等用房;》
《。
2【 , ,可增设心理咨询用】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