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门诊部?用房
?
5.!2.1 门诊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交《通入口处应与医技用!房邻近?并应:处理好门诊内各【部门的相互关系【流,线应合理并避免【院内感?。染
《
5.2—.2 门诊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公共部《分应:设,置门厅、挂号、问】讯、病历、预检分诊!、记账、收费、药房!、候诊?、采:。血、检验、输液、注!射、门诊办公—、卫生间等用房和】。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
《
2 !各,科应设置诊查—室、治疗室、护士站!。、污洗室《等;
—
? 3 可【设,置换药室《。、处置室、清创室、!X线检查《室、功?能检查室、值班【更衣室、杂》物贮藏室、卫—生间:等
》
5.2.3 !候诊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门诊宜分科》。候,诊门诊量小》时可合科候诊;【
《。。
2 】 利用走道单侧候诊!时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4【0m:两侧候诊时走—道,净,宽不应小于3.【00m;
!。
: 3《 :可采用医患通道【分设、电《。。子叫号、《预约挂号、》分层:挂,号收:费等方式
!
5.?2,.4 ? 诊查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双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3.00【。m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0m?2;
?
【 2 单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2【。.50m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00m—2
?
5.—2.5 》妇科、产科》和计划生育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应》。自成一?区可:设单独出入口
】
】2 妇科》应增设隔离诊室【、妇科检查室及专用!卫生间宜采用—不多于2个诊室【。合,用1个妇《科检查?室的组合《方式
】 3》。 产科和》计,划生育应《增,设休息?室,及专用卫生间
】
4! 妇科可增设手术!室、休息室;产科】可增:。设人:。流手术室、咨询【室
:
— 5《 各室应有阻隔】外界视线的措施
!
,
:
5.2.6— , 儿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应《自成一区可设单【独出入?口
】。 2 应【增设预?。检、候诊、儿科专用!。。卫生间、隔离诊查和!隔离卫生间等用房】隔离区宜有》单独对外出口
】
— 3 可—单独设置《挂号、药房、注射、!检验和输《液等:用房
【。。
4— 候诊处面积每患!儿不:应小于1.》50m?2,
5【.2.7 —耳鼻喉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应增设?内镜检?查,(包括食道镜等【)、治疗《的用房;
【
2 ! 可:设置手术、测—听、前庭功能、【内镜检查(》包括气?管,镜、食道镜》等)等用房
】
5.2.8 ! 眼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应增设初】检(视力、眼压【、屈光)、诊查、】治疗、?检查、暗《室等用房《。;,
】 2 初检【室和诊查《室宜:具备明暗转换—。。装置;
! 3》 宜?设置专用手术室【
—5.2.9 — 口腔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应增设X线—检查、镶复、消毒洗!涤、矫形等用房【;
?
— 2 诊查单元!。每椅中距不应小于】1.80m》椅中心?距墙不应小于1.2!0,m;
?
》 : 3 》镶复室宜考虑有良好!的通风;
【
4 ! 可设资料室
】
5.2.】10 门诊手术】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门!诊手术用房》可与手术《部合并设置;
】
,
2 !。 门诊手术用房【应由手?术室、准备室、【更,衣室、术《后休息室《和,污物室组成》手术:室平面尺寸不宜小】于3.60》m×4.80m【。
《
5.2.11 ! ,门诊卫生《。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卫生间宜按日门诊】。量计算男女患者比例!宜,为11;
—
?
》2 男厕每100!人次设大《便器不?应小于1个、小便】器不应?小于1个;
!
3【。 , 女厕每《100人次设—大便器?不应小于3》。个;
?
,
【 4 应按—本规范第5.1.1!3条的?。要求设置
【
?5.2.12 预!防保:。健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设宣教—、档案、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免疫?接种、?更衣、办公等用房;!
:
《 《2, , 可增设《心理咨询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