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 门:诊部用房
—
:
5.2【.1 ? 门诊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交通入口处应与!医技用房邻近并应处!。理好门诊内各—部,门的相互关》系流线应合理并【。避免院内感染
【
5—.2.2 —门诊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公共部分应设置【门厅、挂号、—问讯、病历、预检分!诊、记账、收费、药!。房,、,候诊、采血、检验、!输液、注射、—门,诊,办公、卫生间—等用:房和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
【。 , 2? 各科《应设置诊查室、治】疗室:、,护士站、污洗室等】。;
?
?。
《 3 ? 可设置换药室【、处置室、》清创:。室、X线检查室、功!能检查室、值—班更衣室、杂物贮】藏室、?卫生间等
!
5.2.3 】候诊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门诊宜—分科候诊《门诊量小《时可合科候诊;【
:
】2 利用》走道单侧候诊时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40m两!侧候诊?时走道净《宽不应小于》。3.00m;
!
【3 可采用医【。患通道分设》、电子?叫号、预《约挂号、分层—挂号收?费等:方式
5!.2.4 诊【查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双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3.0【0m: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0】m2;
》
】2 单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2【.,50:m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00m2
【
?5,。.2.5 妇【科、:产科:和计划生育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自!成一区可设单独出】入口
—
2 】 妇科应《增设:隔离诊室、妇—科检查室及专用卫】生间宜采用不多于】2个诊?室合用1个妇科检查!室的:组合:方式
! 3 》 产科和计划—生育应增《设,休息室及专》用卫生?间
—
, ?。 4 妇》科可增设手术室【、休息室;产科可增!设人流手术》室、咨询室
!
,
《 5 各》室应有阻隔外界【视线的?措施
》
5.2.6 ! ,儿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自成一区可设!。单独:出入口
】
》2 : 应增设预检—、,候诊、儿科》专用卫生间、隔离诊!查和隔离卫生间【等用房隔《离区宜有单独对【外出口
【
《 3 》可单独?设置挂号、药—房、注?射,、检验和输液等用】房
—
4 】候诊处?面积每患《儿不应小于1.5】0m2
《
5—.2.7 》 耳:鼻喉: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增—设内:镜检查(包括—食道镜等)、治疗】的用房;
【
— 2 可》设置手术、测听、】前庭:功能、内镜检—查(包括气管镜【、食道镜等》)等用房
》
5.2.!8 :。 眼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增设初检【(视力、眼压、【。屈光)、诊》查、治?疗、检查、暗—室等用房;》。
?
》 , 2 初检室【和诊查室宜具—备明暗转《换装置;
—
:
,。
? 3 》宜设:置,专用手术室
—。。
:。。
5.2.【。。9, 口腔科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增设】X,线检:查、镶复、消毒洗】涤、:矫形:等用房?;
:
《
2 【 诊:查单元每椅中距【不应小于《1.80m》椅中:心,距墙不应小于1.】20m?;,
》
, 3 镶复!室宜考虑有》。良好的通风;—
》
: ?4 可《设资料室
!
5.2.10 】 门诊?手术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门诊手!术用房可与手术【部合并设《置;:
! 2 门诊手术】用房应由《手术室、准备—室、:。更衣:室、术后休》息,室和污物室组成【手术室平面尺寸不】宜小:于3.60》m,×4.80m
!
5.2.1】1 门诊卫生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卫生间!宜按日门诊量计算男!女患者比例宜为【11;
《
】 2 男厕每10!0人次设大便器不】应小于1个、小【便,器不应?小于1?个;
?。
,
— 3 女—厕每1?00人?。次设大?。便,器不应小于》3个;
》
— 4? ,。 应按本规范第5.!1.13条》的要求?设置
》
:
5.2.1—。2 预防保健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应设宣《教、档案《、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免疫《。接种:、,更衣、办公》等用:房;:
】 2 可—增设心理咨询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