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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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面【。积指标
《
—。
7.1《.1 《主要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7.1】., 1:的,规定
!。
注1 !表中指标是按完【全小学每班45【。人、各类中》学每班50人排【布测定?的每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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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所需使》。用面积;如果班级人!数定额不同时需进】。行调整?但学生的全》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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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均必须在“】。黑板可视线”范围】以内;
!2 : 体育建筑》设施、?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心理咨询室未】列入此表另》行规定;
!
3 任》课教师办《公室未列入》此表应按每位—教师:使用面积不小于【5.0m2》计算
7!.1.2 —体,育建筑设施的使用面!积应按选定的体育项!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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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劳动教室和!技术教室《的使用面积》应按课程内》容的:工艺要求、工—位,要求:、,安全条?件等因素确定
!
7.1.【4 ?心理咨询《室的使用面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1!6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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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主要》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宜低于表7.【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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