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无障—碍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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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无障!碍客房应设》在便于?到达、进《。出和疏散的位置
!。
3.11】.2 ? 房间内应有—空间能保证轮椅【进行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1《.50?m
《
?3.11.3— 无障碍》客房的门应符合本规!。范第:3.5节的有关规】定
》
:3,.11.4 — 无障碍客房卫生】间内:应保:证轮椅进行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1.50m—卫,生器具应设置安【全抓杆?其地面、门、内【。部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3.9.!3,条、:第3.?10:.2条及《第3.?10.3条的有【。关规定
【
3.11.5 ! 无障?碍客房?。的其他规定
—
【 1 】床,间距离不应小于1】.20?m,;
》
,
】2 : 家具和电》器控制开《关的:位置和高度应—方,便乘轮椅者靠—近和使用床的—。使用高度为45【0,m,m;
》
:。
【 3 ? ,客房:及卫生间《应设高400mm】~,500mm的救助】呼叫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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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客房应设》置为听力障》碍,者,服务的闪光提示门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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