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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信息化?应用系统
【
4.2】.1 《信息化应用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满足建筑物》运行:和管理的信息化需】要;
】 2 — 应提供建筑业【务运营的《支撑和保障
】
4.2.2 ! 信息化应用系统宜!包括公共服务、【智能卡应用、—。。。物业:。管理、信息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安全管理!、通用?业务和?专业业务《等信:息,化应用?系统
【
4.2.》3 公共》服务系统应具—有访客接待》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等功!能并:宜具:有将各类公共服务】事务纳入规范—运行程序的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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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智能卡应用系统应】具有身份识别—。等功能并宜具有【消费、?计费、票务管理【、资料借阅、物品】。寄存、会议签到等管!理功能且《。应具:。有适应不同安全等级!的应用模式
—
》4.2.5 物】业,管理系统应具有对】建,筑的物业《经营、运行维护进】行管理的《功能
》
,
4.2.6 】 信息设施运行【管理系?统应具?。有对建筑物信息设施!。的运行状态》、,资源配置《、技术性能》等进:行监测、分析、处理!和维:护的功能
】
4.2.7 】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的规定
】
《
4.2.8— 通用业务系统应!满足建筑基本业务运!行,的需求
《
》4.2.《。9 专《业业务系统应—以建筑通用业务系统!为基础满足》专业业务运行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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