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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信息化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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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信—息化应?用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满足建筑物—运行和管《。理的信息《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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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提!供建筑业务运—营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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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信息—化应用系统宜—包括公共服务、智】能卡应用、物业管】理、信?息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安全管理、通用】业务:和,专业业务等信息【化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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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公共服《务系统应具》有访客?接,待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等功【能并宜?具有:将各:类公共服务事务纳入!规范运行程序的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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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智—能卡应用《系统应具有身份识】别等功能并宜具有消!费、计费、票—。务管理、资料—借阅、物品寄存【、会议签到等管理】功能且应具有—适应:不同安全等级的【。应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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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 物业管理系—统应:具有对建筑的物业】经营、运行维护进行!管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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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 信息设施运行管】理系统应具有对建】筑物信息设》施的运行状态—。、资源?。。配置、技术性能等】进行监测、分析【、,处理和维护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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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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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通用业务系【统应满足建筑—基,本业务?运行: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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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专业业务系统应以建!筑通用业务系统为】基础满足《专,业业务运行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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