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 ,建筑设备
【
?
8.1 】 一般规定
【
—8.1.《1 : ,住宅应设置室内【给水排水系统
!
8.1—.2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应设置采】暖设施
》
《8.1.3 【住宅应设置照明供电!系统:
:
,
,
8.1.4 !住宅计量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各类生活供—水系统应设置—分户水表《;
—
2 【 ,设有集中采暖(集】中空调)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热》计量装?置;
】 3 设有!燃气: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燃!气表;
《。
【 4 设有供电!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电能表
!
8—.1.5 机电】设,备管线的设计应相对!集中、?布置紧凑、合理使用!空间
—
8?.1:.6 ?。 设备、仪》表及管线较多—的部位应进》。行详细的《。综合:。。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采暖散热器、户!配电:箱、家居配》线箱、电源插—座、有线电视—插座、信息网—络和电话插》座等应与室内—。设施和家具综合【布置;?
— ? ,2, 计?量仪表和管道的设置!位,置应:有利于?厨房:灶具或卫生间卫【生器具的合理布局】和接管;
!。
《 3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应符合本》规,。范第5?.5.5条的规定】;
—
4 【 水表?、热量表、燃气表、!。电能表的设》置应:。便于管?理
8.!1.7 下列设】施不应设置在住宅】套内应设置》在共用?。空间:。。内,
?
》 1 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给】水总:立管、消防立—管、雨水立管—。、采暖(空调)供】。回水:总,立管和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设?置在开敞《式阳台的雨水立管除!外; ? :
:
》 2 公共!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户内排—水立:管检修口除》。外;
】。 : 3 采暖管沟!和电缆沟的》检查孔
》
8.1【.8 ? 水泵房、冷热源】机房:、变:配电:室等公共机电用【房应采用低噪—。。声设备且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吸?声、防止电磁—干扰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