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 建筑设备》
《
?
?8.:。1 一般规定
!
,
》8.1.1》 住宅应设置室内!给水排?水系统
》。
?
8.1.》2 :。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应设置采暖】设施
《
,
8.1.【3 住宅》应设置?照明供电系统—
《
8.1》。.4 《住宅计量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各类生活《供水系统《应设置分《户水表;
!
2 设!有集中采暖(集中空!调)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热计【量装置;
》
!3, 设有《燃气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燃气表;
】。
:。
? 4 设有【供电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电能表
—
8—.1.5《。。 机电设备管线】的设计应相对集中、!布置紧凑、》合,理使用空间
【
8.1.】。6 设备、仪【表,及管线较多的部位应!进行详细的综合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采暖散热器、】户配电?箱、家居配线箱、】电源:插座、有线电视插】座、信息网络和电话!插座等应《与室内?设施和家具综合布置!;
【 2 — 计量仪《表和:管道:的设置位置》应有利于厨》房灶具或卫生间【卫生器具的合—理布局和接管;
!
》 ?3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应《符,合本规范第5.5.!5条的规定》;
?
】4 水《表、热量表、燃【。气表:、电能表的设置应】。。便,于管理
【
8.1.7【。 下列《设施不?应设置在住宅套内】应设置在共用—空间:内
?
— 1 》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给水》总立管、消防立管】、,雨水立管、采暖(空!调)供回水总立【管和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设置在】。开敞:式阳台的雨水立管除!外;: ?
》
2 】 公共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户内排水立管检修口!除外;
《
》 3 采暖!管沟:和电缆沟的检—查,孔
8】.1.8 》 ,水泵房、冷热源【机房、?变配电室等公共机电!用房应采用低—噪声设?备且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吸声《。、防止电磁干扰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