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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筑设【备
》
》
8.1《 一般规定
】。
8.】1,.1 《住宅应设置室内给水!排水系统《
,
《
8.1.2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应设置采暖设】施
《
8《.1.?3 住宅应—设置照明供》电系统
!8.:1.:4 ?住宅计量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各类—生活供水系》统应设置分户—水表;
】
2 【 设有集中采—暖(:集中空调《)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热计量装置;
】
!3 : 设:有燃:气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燃气》表;
! 4 设有】供,电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电能表
!
8.【1.:5 机电设—备管线?的设:计应相对集》中、布置《紧,凑、合理《使用空?间
:
8.【1.6 》设备、仪表及管线】。较多的部《位应进行详细的综】合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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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采—。。暖散热器、户配电箱!、,。。家居配线箱、电【源,插座、有线》电,视插座、信》息网络和电话插座】等应与室内设—施,和家:具综合布置;
!
2】 :计量仪表和管道的设!置位置应有利于厨】房灶具或《卫生间卫生器—具的合理《布局和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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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应符合》本规范?第5:.5.?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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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水表、热量—。表、燃气表、电能表!的设置应《便于管?理
—
8.1.7— , 下列设施》不应设置《在住宅套《内应:设置在共《用空间内
》
:
【1 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给!水总立管、消防【立管、雨水立管、】采暖(?空调)供《回水总立管和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设置》在开敞式阳台的雨水!立管除外; —
《
】 2 公共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户内排—水立管检《。修口除外;
【
《 3 — 采暖管沟和电缆沟!的,检查:孔
8.!1.:8, 水泵房、冷【。热源机房、变—配电室等公共机电用!房,应采用低噪声设备】且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吸声?、防止电磁干扰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