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建筑设备
!。
《
8.1 !一般:规定
】。
8.1.1 】 住宅应《设置室内《给水排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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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应设:置采暖设施
—
8.【1.3 住宅应设!置照明供电系—统,
》
8.1.4 住!宅计量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各类—生活供水《系统应设置分户水表!;
】 , 2? 设?有集中采暖(—集中空调)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热计【量装置;
】
? 3 —设有燃?气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燃气表;
】
,
, 4》。 设有供电系统】时应设?置,分,户电:能表
《
8》.1.?5 机电设备管】线的设计应相对集中!、布置紧凑、合理使!用空间?。
,
:。
8.》1.6 设—备、仪表《及管线较多的部位应!进,行详细的综合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采暖散热—器、户配电箱、【家居:配线箱、《电源插座、有线电】视插座?、信息网络和电【。话插座?等应:与室内设施和家【具综合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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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计量仪表和管道的!设置位置应有利【于厨房灶具或卫生间!卫生器具的合理【布局和接《管;:
《
,
3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应符合本规范第5】.5.5条的规定;!
【 : 4 水表、热】量表、燃气表、电】能表的设《置应便于管理
!
8.1—.7 下列—设施不应设》置,。在住:宅,套内应设置在共用】空间内
【
1【。 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给水总立管—。、消防立管、雨水】。立管、采暖》(空调)《供回水总立管和【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设置在开敞式阳!。台的雨水立管除【外;
】
,
》。 2 公共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户内排?水立管检修口—除外;
《
!3 ?采暖:管,沟和电缆沟的—检查孔
《
8.1.!8 水《泵房、冷热源机【房、变配电室等公】。共机:电用房应采用低噪声!设备且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吸声、防《止电磁干扰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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