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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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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并不得—降低:各项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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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 除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以外的其他功能!房间可?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地下室时应对采光】、通风、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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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 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做》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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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 当住宅的地!上架空层及半—地下室做《机动:车,停车位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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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 地!上住宅楼《、电梯间宜与地下】车库连通并宜采取】安全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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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 直通【住宅单元的地—下楼、电梯》间入口处应》设置乙?级防:火门严禁利用楼、】。电梯间为地下—车库进行自然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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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采取防水》、防潮及通》风措施采光》井应采取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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