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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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并不得降低各项】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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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 除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以外的其他功能】房间可?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地下》室时应对采光、通】风、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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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 : 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做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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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 ? 当住宅的地上【架空:层及半地下室—做机动?。车停车位《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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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 地上【住宅楼、电》梯间宜与地》下车库连通》并宜:采取安全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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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 直通住宅单元的!地,下楼、电梯间入口处!应设置乙级》防火门严禁利用【楼、电梯间为地下车!。库,。进行自然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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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 —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采取》防水、防潮》及,通,风,措,施采光井应采取【。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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