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 附建】公共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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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 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以及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
6.】10.2 住【。宅建筑内不应布【置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当住宅底层商业网!点布置有产生—刺激性气味》或噪声的配》套用:房应:做排:气、消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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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3 —水泵房、《冷热源机房》、变配电机》房等公共机电用房不!。宜设置在《住宅主体建》。筑内不?宜设置?在与:住户相?邻的楼层《内在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贴临》设置:时应增加隔声减振】处理:。
6.1!0.:4 住《户的公共出入口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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