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无障碍—设计要求
!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 :1 建筑入—口,;
【 : 2 入口【平,。台;
! , 3 《 候梯厅;》
《
》 4: 公共走道
【
,
6.6.2! :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
!
? 2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
《
:
,
【 3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
:
》4 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
》
5 】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
【 6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0.0》15m并应以—斜坡过渡
》
?
6?.6.?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0m
【
:
6.6.4】 :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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