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96-2011 建标库

6.5  走廊和出入口

6.5.1  住宅中作为主要通道的外廊宜作封闭外廊,并应设置可开启的窗扇。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6.5.2  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6.5.3  公共出入口处应有标识,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应设门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