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6.4 电【梯
】
6.4《.1 《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
!
1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
:
》 :2 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 3 》 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 : 4 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
6.》4.2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
6.4.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
6.【4,.4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6.!4.5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电梯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
—
6.4.6!。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0m
?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