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0.【1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并】应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
3.!0.2? 住宅《设,计应: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合》理组织方《便、舒适的生活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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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除应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尚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要】求,
3【.0.4 住宅】设计应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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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住宅设计必须—满足节能要求住【宅建筑?应能合理利》用能源?宜结合各《地能源?条件采用常规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结合的供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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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模数化及多样—化并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积极推广工业化设】计、建造技术—。和模数应用》技术
】3.0.7》 住宅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安—全、适用和耐久【的要求
》
3.0.8! 住宅《设计应符合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并应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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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住宅设计!应满足设备》系统功能有效、运行!安全、维修方便等基!。本要求并应为相关设!备,预留合理的安装【位置
【
3.0.10【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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