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352-2019 建标库

8.3  建筑电气

    建筑电气包括强电、弱电(智能化)两部分。强电包括:电源、变电所(站)、供配电系统、配电线路布线系统、常用设备电气装置、电气照明、电气控制、防雷与接地等;弱电(智能化)包括: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

    信息设施系统(ITSI)包括通信接入系统、电话交换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及其他相关的系统。

    信息化应用系统(ITAS)包括工作业务应用系统、物业运营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公众信息服务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及其他业务功能所需要的应用系统。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是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和公共安全系统(PSS)等实施综合管理。

    公共安全系统(PSS)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等。

8.3.1  本次标准修订将配变电所改为变电所,与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用词一致。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相关内容,重点修订变电所设在民用建筑物内的要求,变电所单独设置在民用建筑物外的要求参见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等国家现行标准。

    变电所根据其规模、设备选型、使用要求等,一般功能用房包括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电容器室、值班室等。

    本条中配电装置、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均包括高压和低压内容。民用建筑物内非充油的配电装置可以和非油浸变压器安装在同一房间内。

    1  4)蓄水包括水池、水箱、储水罐,积水包括洪水、雨水、消防水或从其他渠道汇聚的积水。

    5)教室、居室包括幼儿园和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

    2  装有六氟化硫(SF6)设备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距地300mm左右处设排风口,有利于气体排放。

    3  本款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5条和《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第6.2.6条做了相应的修改,操作性强,便于设计人员使用。变电所的疏散门不包括值班室的疏散门。

    4  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根据情况紧急的程度,在不能坚持工作的情况下应能迅速离开现场,所以首先要求有直接通向室外的疏散门,如果设置直通室外的疏散门有困难时,可设置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并要求此疏散门距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20m。

    5  本款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条、第5.5.17条和《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第6.2.6条做了相应的规定,给出了2个疏散门之间的距离要求。

    6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长度大于7m时,至少应设2个出入口门是根据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第6.2.6条修改的。此2个出入口是为保障电气操作人员人身安全设置的,可与变电所的疏散门合用。例如当变电所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疏散门可以只设置1个,配电室的出入口门应设置2个,一个可为疏散门,一个可为内部门。

8.3.2  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1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7条进行修改。

    2  根据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第6.1.3条第6款进行修改。直接通向室外的出入口门包括二层的变电所开向室外楼梯的出入口门。

8.3.3  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柴油发电机房内各防火门的要求见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3条,本标准不再作规定。

    3  发电机间、控制及配电室出入口门的设置要求参照本标准第8.3.1条第6款的要求,便于紧急情况下疏散。发电机间至少有一个出入口和通道满足最大设备的运输要求,如果设置困难,应预留吊装孔。

    6  当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地下层时应考虑机房送排风、设备安装及维护更换的条件。

    要求柴油发电机房送风口(或通过送风井道)应直通室外,是为了保障在建筑内任何一个区域发生火灾时,作为消防时使用的柴油发电机都能正常运行。当柴油发电机房设于地下层,如果由相邻的车库、车道或者其他防火分区进风,当这些区域发生火灾时,烟气将威胁发电机房;如果采用防火阀隔断,火灾时柴油发电机房将没有进风,无法保证柴油发动机在火灾发生时正常运行。

    实际工程中存在将发柴油电机房的送风口设置于车道上的现象,虽然部分地下车库的车道直通室外,并且没有设置防火卷帘,室外空气可以通过车道进入柴油发电机房,但是车道在建筑外墙投影的范围内仍然属于与之相连的车库范围,存在受火灾烟气的影响。因此发电机房送风口应直通室外。

    7  当柴油发电机房送风口正对发电机端设置有困难时,可设在发电机两侧。

    8  超高层建筑和数据中心需柴油发电机供电的负荷大,建筑物内的储油容量是有限的,室外设置储油罐也有一定的风险和维护成本。当设置的室外储油罐仅用于消防,室内的储油又能满足防火标准,且通过消防部门的论证,可将室外的储油罐改为附近油站供油。

    9  高压柴油发电机房与低压柴油发电机房分别设置有利于管理,当分别设置有困难时,应分区设置。

8.3.4  本条在原条文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调整。智能化系统机房所包括的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一致。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一般设在智能化总控室。

    重要机房及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远离强电强磁场所,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如果避免不了或达不到技术指标,机房应做屏蔽处理。

    4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1.7条第4款强制要求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安防监控中心的疏散门可参照消防控制室疏散门设置。

8.3.5  1  电气竖井包括强电竖井和弱电竖井。电气竖井应上下贯通,位于布线中心,便于管线敷设。竖井的面积应根据各个工程在竖井内安装设备的数量及外形尺寸确定,且应考虑设备、管线的间距及操作维修距离。楼层配电室、弱电间的设置可参照执行。

    高层建筑电气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电气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800mm,弱电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600mm。多层建筑弱电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350mm。见图10~图12。

图10  高层建筑电气竖井最小尺寸示意

    注:L尺寸、门的尺寸由工程设计确定。

图11  高层建筑智能化竖井最小尺寸示意

    注:L尺寸、门的尺寸由工程设计确定。

图12  多层建筑智能化竖井最小尺寸示意

    注:L尺寸由工程设计确定。

    2  为保障紧急情况下建筑物内应急设备及通信能正常运行,新增本款。

    3  因建筑高度及功能不同,建筑的耐火极限要求也不同。所以电气竖井的井壁、楼板及封堵材料的耐火极限应与建筑本体的耐火极限要求一致。

    4  弱电竖井内如果装置标准机柜(400个信息点以内),考虑机柜的安装维护距离,弱电竖井的使用面积需要5m2左右。布线传输距离不超过90m的要求是针对对绞电缆的,采用光缆到桌面的用户,可根据光缆的传输要求设置。见图13。

8.3.6  1  管道主要包括水管和风管,无关的管道既不允许穿过也不允许进入。供电气专业用房(变电所、控制室、楼层配电室、智能化系统机房、电气竖井)使用的水管和风管可以进入,但应采取防止渗漏措施。进入的水管不应设有接头和阀门,且不应布置在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上方。

图13  弱电竖井机柜布置示意

    注:本图为2个机柜的方案,机柜宽度以600mm为例,如采用800mm宽机柜,应相应增加弱电竖井面积。

    2  对于进深较大的电气专业用房,若仅在单侧墙上同时设置送、排风口,容易存在气流短路、房间散热不好的现象。若风管伸入房间,送、回风口处于发热设备两侧,房间内能形成良好的对流,可及时带走设备散发的热量,避免设备出现因房间温度过高影响设备寿命的情况。

    为避免引起电气设备短路,进入电气专业用房通风换气或降温的管道,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不应设置于电气设备及线路上方。

    3  覆盖层为保护管外径至地面或墙面的距离。在楼板、墙体、柱内暗敷的电气线缆保护管其覆盖层不应小于15mm的安装示意见图14。

    4  电缆桥架(包括梯架、托盘、槽盒)与其他专业管线或构筑物的间距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采用槽盒敷设时,槽盒距梁底的距离应考虑槽盒盖需打开的空间。

8.3.7  本条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进行编写,接闪器包括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等。

图14  暗敷缆线保护管覆盖层最小值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