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352-2019 建标库

8.2  暖通空调

8.2.1  1  集中供暖的优势与热电联产或供暖锅炉房建设规划、供暖度日数、建筑功能或使用时间等有关。凡有集中供热能力或邻近电力等工业余热的居住建筑,宜鼓励采用集中供暖;间歇使用且无须值班供暖的建筑,采用分户供暖系统更易满足个性需求。值班供暖见现行国家标准《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T50155,指在非工作时间或中断使用的时间内,为使建筑物保持最低室温要求的供暖方式(最低室温要求指防冻要求或舒适要求)。

    4  室内供暖、室外热力管道投入使用后,直管段势必产生热膨胀,须根据经验或允许应力计算确定补偿弯或补偿器占用空间,避免管道因热膨胀而损毁或导致事故。由于管道所有分支处均应采用补偿措施,所以室内敷设或管沟、管廊敷设时均应预留足够的空间便于安装自然补偿弯,装有补偿器的位置应预留检修或更换的作业空间。

    5  有地下室的建筑,供暖系统的热力入口宜设在地下层的专用隔间;无地下室的建筑,可设在首层楼梯下部便于观察的空间。热力入口见现行国家标准《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T50155,指室外热网与室内用热系统的连接点及其相应的调节、计量装置,宜有专用房间或有门锁的空间。

8.2.2  1  新风采集口不应设在窝风或易被扬尘、尾气、排气等污染的区域;且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绿地不宜小于1m或距地坪不小于2m,高空排放是指排出的废气不应影响到周边行人或相邻建筑;住宅共用排气道底部与供暖管沟、地下室开敞空间或室外相通,且各户排(烟)气软管在排气道内延长1m~2m,可防止户间串气、串声。

    4  事故排风(emergencyventilation,见现行国家标准《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T50155)是用于排除或稀释房间内突然散发的有害物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蒸气的通风方式。排出的气流不应进入本楼或其他建筑的通风系统。

    5  室外露天安装的通风机包括在屋顶或广场、停车场等日常通风的大功率风机。

8.2.3  1  为了以最低的能源消耗获得建筑使用期间较完美的舒适性能,空调系统及其运行方式应尽量符合仅夏季或全年的使用要求。

    3  风冷室外机在冬季工况也称空气源热泵;冷却塔等室外水冷设备难免飘水,应尽可能避免飘向行人或周边建筑,使用防冻液的冷却设备,其飘液对行人、周边建筑或绿地的危害更大。

    5  空调机及风管的清洗或清扫所需要求可咨询设备工程师或设备供应商。

8.2.4  既有建筑加装暖通空调设备或系统前,涉及吊、挂装设备或结构改造的应由有注册资格的结构工程师予以评估和设计。

8.2.5  设在民用建筑内的制冷机房、水泵房、风机房等也应满足本条要求。

    1  暖通空调设备种类繁多,主机设备还需定期维修或更换,主机房需预留足够的场地和吊装设施,吊装高度应根据设备高度及允许的吊索夹角确定,此外还需预留通向室外的搬运通道,通道高度应满足可更换设备及搬运装置的需求。

    2  主机房因检修时可能发生重物垂落或油污遍地等情况,不宜采用地砖等装饰地面,否则应有防滑措施。

    3  设备周边通行宽度一般不小于400mm,检修空间可咨询设备工程师或供应商。

    4  民用建筑中的冷热源机房可设集中控制隔间;需人值守时,宜在安全位置设值班室、卫生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