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4 燃】 : 气
—
8.4.!1 : 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对燃气管道覆土】的规定第6》。.,3.4条
》。
【 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埋设在机—动车道下时》不得小于0.9m】
》
, 《2 ?埋设:在非机动《车车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
【 ?。3 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不】得小于0.3m
!
4! 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
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
?
第6.3!.5条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应!埋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
—
— 燃《气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
!8.4.2 沿建!筑外墙敷设燃—气,管道时?该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如果燃气!管道支柱《独立设置时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限
】。
8.4【.7 地下室【。。、半地?下室通风不》良液化石油气—的密度比空气重【在低于地面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输送《和使用时《泄漏的液化石油【气很容易在》地,下聚积故作此规【定
【8.4?.8 5 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第7.0《.4条独立瓶—组间与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6的规定【
:
:
表6 独立】瓶组间与建筑的防】火间距(《m):
,
】
《 , , 注钢瓶《总容积应按》配置气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8.4!.12 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中规定“暗埋的用】。户,燃,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当—暗埋燃气管》道不能?更换:时应与埋设建筑同寿!命
?
,
8.4.【1,3, 竖井的底部和顶!。部应直接与大气相通!其目:的是保证日常—运行时不产生燃气】聚积:
《
8.《4.1?4 : 1 房间净高不!低于2.2m为【吸油烟机和壁—挂式热?水,器,安装的最《。低要求房间通风【良好其?换,气次数n≥3次/】h
:
4】 设?隔断:门与居室隔开防止泄!漏,的燃气和烟气进【入居住房间
】
,
8.4.—15: 燃煤住宅应【设置竖向烟》道依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8.5.4条—
》
燃气住宅!。宜设置竖向排—气道依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6.【8,.1条
【
—燃气住宅《应设置竖向烟道依】据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10:.7:.2条第1款—
《。
?
》 竖向烟道能避免烟!气低空污染
】
》 , 竖:向烟道按结构分为】独立烟道(低层【住宅用)和共用【烟道(多层和—高层住宅用)2种按!功,能,分为排气道》(敞开式燃》。具用如灶《具)、排烟道—(,半密闭式燃》具,用如热水《器)和给排气烟道(!密闭式?燃具用如热水器和】供暖热水炉》)3种(详见行【业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 12-】2013《)
8.!4.1?7 : 本条规定了公共】建,筑中:商用燃具设置的要求!
《
1 】 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通:风差故要求设置机】。械,通风;当发生燃气】。泄漏时?在室内可能》聚积:。易燃易爆的混合气体!所以应设《置独立的事故—排风设施
—
《 ,。 ?2 商用燃具一】般为连续《运,行热负荷大排烟量】大故:应通过竖向烟—道排放
! , 商用燃—具主要指大锅—灶和中餐炒菜—灶等燃气《燃烧器?具
8.!4,.1:8 ?公共建筑中的用气设!备主要是指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机《等大型燃气燃烧【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