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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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民用建—筑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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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民用建筑分【类因目的《不同而有多》种分法如按》。防火、?等级、规模》、,收费等不同要求有不!同的:分法本?标准按使用功能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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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民用建筑高度和层】数的分?类,。主要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来划分的当】。建筑高?。度是按照防》火标准分类时其【计算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执行一—般建:筑按层数划分时公】共建筑和宿舍—建筑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大于等于7层为高层!;,住宅建筑1~3层为!低层4~《。9层为?多层10层及以上】为高:层
3】。.1.3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因行!业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宜在本标【准内:作统一规定在—专,用,建筑:。设,计标准中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来》划分如交通建筑【中一般按汽车客【运站的大小划为一】级,至五级体育场馆【按举办运动会的性质!划为特级至丙级档案!馆按行政级别划分为!特,级至:乙级有的《只按规模大小划【为特大型至小型【来提出要求而—无等级之分》因此本标准不作统】一规定等级划—分标准设计时—。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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