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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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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民用【。建筑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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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民用建!。筑分类因目的—不同而有多种分【法,如按防?火、:等级、规模、—。收费:等不同要求有不同】的,分法本标准按使用功!能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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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民—用,建筑高度和层—数的分类《。主要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来划分!的当建?筑,高度是按照防火【标准分类时》其,计算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执:行一般?。建筑:按层数划分时公【共建:。筑,和宿舍建《筑,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大于等于7层】为高层;住宅建筑1!~3:。层为低层《4~9层《为多层10层—及,。以上:为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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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因行业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宜在本标准内作统一!规定:在专用建《筑设计标准中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来划分如交通!建筑中一般按汽【车客运站的大小划】为一级?至五级?体育场馆按举办运】动会的性质划为特】级至丙级档案馆按行!政级别划分》为特级至乙级有的】只按规模大小—。划为特大《型至小型来提出要求!而无等级之分因此】本标:。准不作统一规定【等级划分标准设【。计时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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