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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燃    !。气 【。 :8.4.1 — 室外燃《气管道宜埋地敷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含架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下面穿过; !     2 】 不应穿过电力【、电缆、供热和【污,水等地下管沟—或同沟?敷设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覆土深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8.4.2 【 燃气管道采—用室外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可沿建筑》物,外墙或屋面敷设; !    】 2  中压燃气】管道可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该建筑外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5h?; 《。    — 3  《燃,气管道距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物非用】气房间门、窗洞口】的水:平净距中压管道不宜!小于:0.5m低压管道】。不宜小?于0:.3m 《。 《 8.4.3  区!域燃气调压站(箱】)可设置于地上【或地下与建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 ? 8.4.4—。 , ,楼栋调压箱或专用调!压装置可悬》挂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居住建?筑的外墙上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2.5—h 》 8.4.5 】 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大于DN10—0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在屋顶》承重结构受力允许的!条件下且该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 ?。     2 】 调:压,箱(或露《。天调压装置)—与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0m》 8.4!.6  燃气表【、用户?调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设置在不燃或难燃墙!。体上且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和便于安!装、查表的地方; ! 》    2  【住宅建筑燃》。气表及用《户调:压器:可安装在《厨房内也可设置【在户门外《的,表箱或表《间内; 】     3  公!共建筑?燃气表应集中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当】。设有专?用调压室时可与调】压器同室布置—; 【    《4  不《应设置在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管道井内 !。 8.4.】7  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0.75的燃气调】压计量?。。装置及?管道、燃具、用【气设备?等设施不得》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地下空间 】 8.4.—8,  当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自然气?化总容积小于等于】1.0?。m3时?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单层《专用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    — ,2  应通风良好且!应有:直通室外的门; !     3!  与?。其,他毗邻房间的—墙应为防《火墙:且不得设置任何【洞口; — :   ?  4  室温不】应高于45℃且不】应低于0℃》;  】   5  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8.4—。。.9  当瓶组气】化站配置气瓶的总】容积超过1.0m3!或采用强《制气:化时应独立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m,的专:用房间内专用房间】。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8,.4.10》  商业和》公共建筑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 : 8.4.11 】 在室内设置的燃】气管道?和阀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燃气管道》宜设置在厨房、【生活阳台等通风【良好的场所;引【入管的?阀,门可设?置在公共空间—并应方?便操:作和检修;》 : :     2  !燃气:管道:不得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 3  严》禁设置在居室和卫生!间,; 》    》 4  不得设置】在人防工程和避难场!所以及?非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 》    【 5  不得设置】在建筑中的避难间】、,电梯间、非开敞的楼!。梯间:及其消防前室;【   】  6 《 不得穿过电力【、电:缆、:供暖和污水》等地下管沟》或同沟、同井敷设;!。 :    【 ,7  ?不得穿过烟道—、进风道和》垃圾道; 】     8 】 ,不得:设,置在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变配:电室等?非用燃气的》设备用房《 《 8.4.—12 ? 燃:气管道宜明》设当暗埋《和暗:封燃气管道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8.4.】13:。  :。燃气管?道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竖!井的底部和》顶部应直接与大气】相通; 【     2  !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 8.《4.14  居住】建筑使用燃具的【厨房或设《备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净高度不应低于2.!2m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 :    2》  应?与居室分隔》且不得向《卧室开敞 【 8.4.1】5  ?居住建筑《的燃具燃烧烟气【宜通过竖《向烟道排至室外且】。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套排烟设》施 《 : 8.4.16  !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 8.!4.17  公共】建筑中?燃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燃具?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和!地上无?自然通风房间等场所!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和独?立的事?故,排风:设施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   2)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 ,     2 】 燃具燃烧的烟气】宜通过竖《向烟道排至室外 】 8.4.!18  公》共建筑燃气直燃机、!燃气锅炉《等大:型燃气用气设备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用,气设备宜采用单独】烟道;当多台设【。备合用烟道时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 ?     2!  应设有防—止倒:风的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