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燃 — 气
—
《8.4.1 室外!燃气管道《。宜埋地敷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含架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下面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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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应—穿过电力、电缆【、供热和污水等地】下管沟或同沟敷【设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覆土深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8.【。4.2 燃气管道!采用室外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可沿建筑!物外墙或屋面敷【设;
?
】 2 ? 中压燃气管—道,可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该建筑外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5h;
】。
3 ! 燃气?。管,道距: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物非:。用气房间门、窗洞】。口的水平净》距中压管道不宜【小于0.5》m低压管道不宜【小于0.《3m
?
8.4.!3 区域燃—气调压站(箱)可】设置于地上或地下与!。建,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
8?.4.4 楼栋】调,压箱或专用调压装】置可悬挂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居—。。住建筑的外》墙上: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2.5?h
8】.4.5 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大于D!。N100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在屋顶承重结—构受力允许的条【件下且该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
【 2? , 调:压箱(或露》天调压装置)与【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0《m
:
,
,
:
8.4.6 【 燃气表、用户调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设置在《。不燃或难燃墙—体,。。上且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和?便于安装、查表【的,。地方;
【
2【 住宅建》筑燃气表及用—户调压?器可安装《在厨:房内也可设置在【户,门外的表《箱或表?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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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共建?筑燃气表应集—中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当设有?专用调压室时可与】调压器同室布—置;
! 4 不【应,设置在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管道井内
【
8.4】.7 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0!.75的《。燃,气调压计量装置及管!道、:燃具、用气设备等】设施不得《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地下空间
—
?
8:.4.8 当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自然气化总》容积小于等》于1.?0m3时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单层?专用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 , 2 《 应通风良好且【应有直通室外的门;!
《
: 《3 与其》他毗:邻房间?的墙应为防火—墙且不得设置任何】洞口;
《
?。
4 !室温不应高于45℃!且不应低于0℃;】
! 5 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8.4.9 【当瓶组气化》站,配置气瓶《的总容积超过1.0!m3或采《用强制气化时应【独立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m的专用】房间内专用》房间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8.4.10— :商业和公《。共建筑?。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
8.4—。.11 》在室内设置的—燃气管道和阀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燃气管道宜设置【在厨房、生活阳台等!。通风良?好,的场:所;引?入管的阀门》可设:置在公共空间并【应方便操作和检【。修,;
—
?。 2? 燃气管道不【得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 3 《。严禁设?置在居室和卫生间】;
! , 4 ? 不得设置在人【。防工程?和避难场所以—及非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
【。
》5 不得设置【在建筑中的》避难间、电梯间、】非开敞的楼梯—间及其消《防前室?;
:
》 6 — 不得?穿过电力《、电:。缆、供暖和污水等地!下管沟或同沟、同井!敷设;
—
《 7 不得】穿过烟道、进风道】和垃圾?道,;
?
】8 不得》设置在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变配电室等》非用燃?气的设备用》房
》
8.4.12】。 燃气管》道宜明设当》暗埋:和暗封燃气管道【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8.4.1!3 燃气管道【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竖井!的,底部和顶部应直接】与大:气,。。相通;
】
2 【 ,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
》8.4.14— 居住《建筑使用燃》具的厨房《。或设备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净高度》不应低于2.2【m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 : 2 《 应与居室分—隔,且不得向卧》室开敞
】
8.?4.15 —居住:。建筑的燃具燃烧烟气!宜通过?竖向:烟道:排,至室外且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套排《烟设施
《
《
8.4.16【 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
8!.4.17》 , 公共建筑中—燃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燃具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和地上无》自然通风房间等【场所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和独—立的事故排风—设施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 , 2)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 : 2 燃具燃烧】的烟气宜通过—竖向:烟道排至室外
!。
8《.4.18》 公?共建筑燃气直燃机、!燃气锅炉等大型燃气!用气:设备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用气设?备宜采用单独烟道】;当多台《设备合用烟》道时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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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应设有防止—倒风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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