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4 燃】 : 气
!
8.4》.,1 室外燃气管道!宜埋地敷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含架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下面穿过《。;
《。
《 , 2 《 不应穿过》。电力:、电缆、供热和污水!等地下管沟》或,同,沟敷设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覆土】深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8】.4.2 》 燃气?。管道采用《室外: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可沿:建筑物?。外墙或屋《面敷设;
!。
2 【 中压燃气管道【可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该建?筑外: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5h;
】
3— 燃?气管道?距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物非用—气房间门、窗—。洞口的水平》净距中压管道—不宜小于0.5m低!压管道不《宜小于0.3—m
【8.4.3 区域!燃气调压站(箱)可!设置于地上或—地下与建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8.4?.4 楼栋调压箱!或,。专用调压装置可【悬挂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居住建筑的外墙上】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2.:5h
—
8.4》.5 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大于DN10—。0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在屋顶承!重结构受力允许【的条:件下且该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
《 2 》 调压?箱,(或露天调》。压装置)与》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0m
!8,.4.6 燃【气表、?用户调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设置在不燃!或难燃墙体》上且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和便于安装【、查表的地方—;
—
: 2 住宅建!。筑燃:气表及用户调压器可!安装在厨房内也【可设置在户门外的】表箱或?表间内;
】
,
3 公!共建筑燃气表应集中!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当设》有专用?。调压室时可与调【压器:同室布置;
!
》 4 《不应设置在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管道井内
】
8》.4.7 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0.75的燃】气调压计量装置及管!道、燃?具、用气《设备等设《施不得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地下:空间
】8.:4.8 《。 当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自然】气,化总容积《小,于等:于1.0m3时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单层专用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
,。
2 应!通风良?好且应有直通室外】的门;
【
3【 , 与其他《毗邻:房,间的:墙应为防火墙—且,不得设置任何—洞口;
》。
《 4 — 室温?不应高于45—℃且不应《低于0℃;
—
》 5》 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8.4.9 】 当瓶组气》化站:配,置气瓶?的总容积《超过1.0m—3或采用强制气化时!应独立?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m的专《用房间内《专用房间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8.4【.10 商业和公!共建筑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
8.【4.1?1 在室内设置的!燃气:管,道,和阀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燃气管—道宜设置在厨房、】生活阳台等通—风良好的场所;引入!管的阀门可设置在公!。共,。。空,间并应方便操作和】检修;
》
【。 2 燃气—管道不得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3 严—禁设:置,。在居室和卫生—间;:
?
:。
, : :4 : 不得设置》在人防工程和—避难:场所以及非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
?
【 :5 不得设置在建!筑中的避难间、电】梯间:、,非开敞的《楼,梯间及?其消防前室》;
?
【 6 ? 不得穿过电力、电!缆、供暖和污—水等地下《管沟或同沟、同井敷!设;:
】 7 不得穿】过烟道、进风道和】垃圾道;
!。
8— :不得设置在》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变配电室等》非用燃气的设备用房!
—8.4.1》2 燃气管道宜】。明设:当,暗埋和暗《。封燃气管道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8.4.1】3 燃气管道【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竖【井,的底:部和顶部应直—接与大气相通;【
— 2》 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
8.4.1!4 居住建筑【使用:燃具的厨《房或设备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净高度不!应低于2.2m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
【2, :应与居室分隔且不得!向,卧室开敞
】
8.4.15 ! 居住建筑》的燃具燃烧烟气【宜通过竖《向烟道?排至室外且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套排》烟设施?
,
《
8.4《.16 》。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
】
《
8.4.17【 公共建》筑中燃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燃具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和地】上无自然通风房间等!场所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和独立?的事故排风设—。施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 2—),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
2】 燃具燃烧的【烟气宜通过竖—向烟道排至室—外
【8.4.18 】公共建筑燃气直燃】机、燃?气锅炉等大》型燃气用气设—备,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用【气设备?宜采用单独烟—道;当多台设备合】用烟道时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
》。
!2 应设》有防止倒风》的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