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8.4  !燃    气 】。 : 8.4【.,。1  室外燃气【管道宜?埋地敷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含》。架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下面—穿过; !    2  不】应,。穿,过电力、电缆、供热!和污水?等地下管沟》或同:沟敷设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覆土深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8?.4.2《  燃气管》道采用?室,外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可沿建》筑物:外墙或屋面敷设;】。 —    2  中压!。燃气管道可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该!建筑:。。外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5h; 】  《 ,  3  燃—气,管,道距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物非用气房—间门、窗洞口的【。水平净距《中压管?道不宜?小,于0.5m低压【管道不宜《小于0.《3,。m : , 8.4【.3 ? 区域燃气》调压站(箱)可设】置于地上或地下与建!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8》.4.4《  楼栋《。调压:箱或专用调压—。装,。置可悬?挂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居住建筑】的外墙上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2.5h 】。 8.4.【5  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大于D!N100《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在屋顶承《重,。。。结构受力允许的条】件下且该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   【  2  调—压箱:(或露天《调压装置)与—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0m —。 8.—4.6? , 燃气表、用户调】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设置在不燃或难【燃,墙体上且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和便【于安装、查表—的地方; 】。   《  2  》。住宅建筑燃》气表及用户调压器】可安装在厨房内也】可设置在《户,门外的表箱或—。表间内; 】     3【 , 公共建筑燃气表应!集中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当设》有专用调压室—时可与调压器同室】布置:; ?     】4  不应》设置在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管道井内 【 8.4—.7  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0.7?5的燃气调压—计量:。装置及管道、燃具、!。用气设备等》设施不?得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地下空间 】 8?.4:.8  当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自然:气化总容积》小,于等于1.0m【3时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单?层专用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     】。2  应通风良【好且应有直通室外的!。门;  !   3 》 与其他毗邻房间的!墙应为防火墙且不】得设置任何》洞口; 【    》 4:  室温不应高于】45℃且不应低于0!℃; 》。     【5  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8.4.9!  当瓶组气化站配!置气瓶的总容积【超过1.0m3或采!用强制气《化时应独立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m的:专用房间内专—用房间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8.4!.10  商—业和公共建筑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 , : 8.4.11【  在室内设置【的燃气管道》和阀: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燃气管道宜设置!在厨房、生活阳台】。等通风?良好的场所;引入】管的阀门可设—置在公共空》。间并:应方便?操作和检修;— ,   【  :。2,  燃气管道—不得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  :3  严禁设置在居!室和:卫生间?;   !  4?  不得设置在【人防工程和避难【场,所以及非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 —。     5—  不得设置在【。建筑:中的避难《间、:电梯:间、非开敞》的,。楼梯间及《其消防前室》。; —   ?  6?  不?得穿过电力、—电缆、供《暖和污水等地—下管:沟,或同沟、同井敷设;! ? , ,     7  】不得穿过烟》道、进风道和垃圾道!;   !  8  不得【设置在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变配电室等非用燃!气的:设备用房 ! 8:.,4.12  燃气】管道宜明设当暗埋】和暗封燃气管道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8》.4.13  燃】气管道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竖,井的:底部和顶部应—。直接与大气相通; !  —   2  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 , 《。8.4.1》4  居住建—筑使用燃具》的厨房?或设备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净高度】不应:低于2.2m—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 ,     2 【 应与居室分隔且】不,得向卧室开敞— 8.】4.15  —居住建筑《的燃具燃烧烟气宜通!过,竖向烟道排至室【外且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套排烟设【。施 ? 8》.,4,.16  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 】 8.4》。.,17 ? 公共建筑》中燃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燃具!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和地?上无自然通风—房间等场所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和独立!的事故排风设施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  《    《2)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     —2  ?燃具:燃烧的烟气宜通过竖!向,烟道排至室外 ! 8.4—.18  公—共建筑燃气》直燃机、燃气锅炉】等大型燃气用气设】备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用气设】备宜采用单独—烟,道;当多台设备【合用烟道时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 《   》 , ,2  应设有防止】倒风的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