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2 《通 : ?风
》。
7.—2.1? 建筑《物应根据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要求设置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外》窗或洞口;当—不能设置外窗和【洞口时应另设置通】。风设:施
—
7.2《.2 ? 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空?间通风开口有—效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生活》、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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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m2!;,
】 3 《 ,进出风开口》的位置应避免设在通!风,不良区域且应—。避免进出风开口气流!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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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严寒地区!居,。住建筑中《的厨房、厕所、卫生!间应设自然通风道】或,通风:换气:设施
》
,
7.2.4 !。厨,房、卫生《间的:门的下方应设进【风固定?百叶或留《进风缝隙《
—7.2.5》 自?然通风道或通风换气!装置:的位置不应》设于门附近》
?
?。7,.2.6 无外窗!的浴室、厕》所、卫?生间应设机械通风换!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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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 建筑内的公—共卫生间宜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