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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通 !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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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建】筑物应?根据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要求》设置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外窗或洞口;!当不能设置外窗【和洞口时应另设置】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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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空—间通风?开口有效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生活、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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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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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进出《风开口的《位置应避免》设在通风不良—区域且?应避免进出》风开口气流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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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严寒】地区居住建筑中的】厨,房、厕?所、卫生间应设【自,然通风道《或通风?换气设施
!。
7.2.》4 厨房、卫生间!的门的下方应—设进风固《定百叶或留进风【缝,隙
》
7.2.—5, 自然通风—道或通风换》气装置的位置不应】设于门附近
】
7.2—.6 无外窗的】浴室:。、厕所?、卫生间应设—。。机械通风换气—设施
《
7.2.】7 建《。筑内的公《。共卫生间宜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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