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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室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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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光 !环 :。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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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规定
】7.1.《2 居住建筑的】卧室和?起居室(厅)、医疗!建筑的一般病房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且应进行采光计!。算,采光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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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应有2》个及:以上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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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老年人—居住建筑和幼儿【园的主要功能房间应!有不小于7》。5%的面积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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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有效采光窗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侧【。面采光时民用—建筑采光口离地【面高度0.75【m,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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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侧窗采光口上部的!挑檐、装饰》板、:防火通道及阳台等】外部遮挡《物在:。采,光计算时应按实际】遮挡参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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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建筑照明《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各场》所的照明评》价指标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表【7.1?.4 ?。 各场所的照明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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