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室内:环境
!
7.1 】光 : ,环 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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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规定
!
7.1.!2 居住》建筑的卧《室和起居室(厅【)、医疗建筑—的一般病房》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且【应进行采光计—算采光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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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应有—2,个及以上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
【2 : ,老年人居住建筑【和幼儿?。园的主?要功能房间应有不小!于75%的》。面积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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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有效采光!。窗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侧面采》。光时民用《建筑采?光口:离,地面高度0.75】m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 2 【侧窗采光口上部的】挑檐、装饰板—、防火通道》及阳台等外部遮挡】物在采光计算时应】按实:际遮挡参与》计,算,
7.1!。.4 建筑—照明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各场《所,的照明评价》指标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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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1.4 各场所】的照明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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