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352-2019 建标库

6.17  室内外装修

6.17.1  室内外装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外装修不应影响建筑物结构的安全性。当既有建筑改造时,应进行可靠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加固。

    2  装修工程应根据使用功能等要求,采用节能、环保型装修材料,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

6.17.2  室内装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2  既有建筑重新装修时,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设备管线系统,且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  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相关要求。

6.17.3  外墙装修材料或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必须安全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