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352-2019 建标库

6.12  建筑幕墙

6.12.1  建筑幕墙应综合考虑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环境及使用功能、高度等因素,合理选择幕墙的形式。

6.12.2  建筑幕墙应根据不同的面板材料,合理选择幕墙结构形式、配套材料、构造方式等。

6.12.3  建筑幕墙应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保温、隔热、隔声、防火、防雷、耐撞击、光学等性能要求,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12.4  建筑幕墙设置的防护设施应符合本标准第6.11.6条的规定。

6.12.5  建筑幕墙工程宜有安装清洗装置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