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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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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设备!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备层的净高!应根据设备》和管线的安装检修】需要确定;》
! 2 ? 设备层的布置应便!于设备的进出和检】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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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安全【及卫生?等方面互有影响的】设备用房《不宜:相邻布置《;
【 : 4 》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有振《动和噪声的设备【对设备层上、—下层或毗邻的使【用空间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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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设《备层: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6.5.2 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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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避难层在满足避难面!。积的情况下避难区】外,的其:他区域可兼》作设备用房》等,空间但各功能区【。应相对独立并应【满,足防火、隔振、隔声!。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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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0m》当避难?层,兼顾其?他功能时应根据功能!空间的需要来确定净!高
【6.5.3 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架空!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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