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5 】。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 6.《5.1  设备【。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备层的净高应根据】设备和管线的安【装检修需要》确定; ! , ,  2 《 设:备层的布《置应便于设备—的进出和《检修操作《;  】   3  在安全!及卫生等方面互有影!响的设?备,用房不?宜相邻?。布置; — :     4  】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有振动和噪声的!设,。备对设备层上、【下层或毗邻的—。使用:空间产生不》利影响; 】     5【  设备《。层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 ? 6.?5.:2  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避】难层在满足避难面积!的情况下避难—区外:。的其他?区域可兼《作设备用房等空间】但各功能区应—相,对独立并应满足防】火、隔振、隔声等的!要,求; 》 ?    2 — 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0m当避难!层兼顾其《他功能?时应根据《功能空间的需要来】确定净高 》 :。 6《.5.3  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架【空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