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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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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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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应根据功能合理布!置位置选择应方【便使用、相对隐蔽】并应:避,免所产生的》气味、?潮气、噪声等—影响或干扰其—他房间室内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使用要求【不,宜超过5《0.:0m
! : ,2 在《食品:加工与贮存》、医:药及其原材料—生产与贮存、—生活供水、》电气、档案、文【物等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不?应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在餐厅、《医疗用房等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应—。避,免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否则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
】 《3 ?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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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卫生】器具配置的》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男《女厕位的比例应【。根据使用特》点、使用人数确定在!男女使用《人数基本均衡时【男厕厕位(含—大、小便《器)与女《厕,厕位数量的比例宜为!11~?11.?5;在商场、—体,育场馆、学校、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公园等场所厕位【数量比不《宜小于?11.5~》12
】6.6.3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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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管?道布置应相对集中、!。隐蔽有无障碍—要求的?卫,生间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无障【碍设计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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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应防止—视线干扰宜分—设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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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共厕所宜】设置:独立的清《。洁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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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公共活动场所—宜设置独立的无性别!厕所且同《时设:置,成人和儿《童使用的《卫生洁具无性别厕所!可兼做无障》碍厕所
!6.6.4 【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应根据使用!特点合?理确:。定并不应小于—表6.6.4的【规定交通客运站和】大中型商店等—建筑物?的公共厕所宜加【设婴儿尿布台和儿】童,固定座椅《交通客运站厕位隔间!。应考虑?行李放置空间其进深!尺寸宜加大0.2】m便于放置行李儿童!使用:的卫生器具》应符合幼儿》人体工程学》的要求无障碍专【用浴室?隔间: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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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6.4】 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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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 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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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55m》;居:住建筑洗《手盆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3【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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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7m!
— 3》 单侧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居住—。建筑洗手《盆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6m
】 4 — 双:侧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m
《
》 5 《 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7m小便!器之间宜加隔板小便!器中心距侧墙或隔】板的距离不应—小于0.35m【小便器上方》宜设:置搁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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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洗手盆或【。。盥洗槽?的距离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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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双,侧厕:所隔间之间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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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的外》沿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小!便器或小便》槽,双侧布置时》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3m:(,小便器的进深—最小尺寸为》350mm)
】。
】9 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盆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并应在浴盆【一端设置方》便进入和使用的坐台!。其深度不应小于【0,.,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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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在交【通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站、医院《、大中?型商店、博览建筑】、,公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母婴室办公—楼,等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内宜设置—母婴:室母: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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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且使【用面积不《宜低于1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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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母婴室》。应设置洗《手,盆、婴儿尿》布台及桌椅等必【要,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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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母婴?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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