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
【
6?.6.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应根据功能合!理布置位《置选:择应方便使用、相】对隐蔽?并应避免所产生【的气:味、潮气、噪声等影!响或干扰其》。他房间室内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使用要求》不宜超过50—.0m
—
《 , 2? 在食品加—工与贮存《、医药及其原—材料生产与贮—存、生活供水、电气!、档案、文物等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不应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在餐厅、医疗—用房:等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应【避免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否则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
!
》3 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
【6.6.2 卫生!器,具配置?的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男女!厕位的比例应根据使!用特点、《使用人数确定在男女!使用人数《基本均衡时男厕厕位!(含大、小》便器:。)与女厕厕》位数量的《比例宜为1》1~11.》5;在商场》、体育场馆、学校】、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公园—等场所厕位数—量,比不宜小于1—1.5?~12
《
6—.6.3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管道布置应》相对集中、》隐,蔽有无障碍》要求的卫生间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无障碍?设计标准的规—定
—
2 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应防【。止视线干《扰宜分设前室—
》
》3 公共厕所【。宜设置独立的—清洁间
! 4》 公共活动场【所宜设置独立的无】性别厕所且同时设】置成人和儿童使用的!卫生洁具无性—别厕所?可兼做?无障碍厕所
】
6《.6.4 —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应根据】使用特?点合理确定》。并不:。应,小于:。表6.6.》4的规?定交通客《运站和大中型—商店等建《筑物的?公共厕?所宜加设婴儿尿布】台和儿童固》定座椅交通》客运站厕位隔间应】考虑行李放置空间其!进深尺寸宜加大【0.2?m便于放置行—李儿童?使用的?。卫生器具应符合幼】儿人体?工程学的要》求无障碍专用浴室】隔间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
》
表6—.6.4 —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
》
】
?
:
6.6.5! 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55m;居住建筑!洗手盆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3!5m
《
— 2 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7m
【
3! 单侧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居住建筑洗手盆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6【m
—
4 【。 双:侧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m
?
》 5 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7m小便器之—间宜加?隔板小便器中心【距侧墙?。或隔板的距离不应小!于0.35m—小便:器上方宜《设,置搁物台
—
?
6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洗手盆?或盥:洗槽的?距离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5m?。
》
: ?7,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双侧厕所隔》间之间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
!
《 8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的外沿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小便器或》小便槽双侧布置【。时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3m(!小便器的进》深最小尺寸为350!mm)
《
?
9 !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盆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并《应,在浴盆一端设置方便!进入和使用》的坐台其深度不【应小于0.4—m
6.!6,.6 ? 在交通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站、?医院:、大中型商店、博】览建筑?、公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母婴室办《公楼等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内宜【设置母婴室母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且,使用面?积不宜低于10.】0m2;
】
2 !母婴:室应设置洗手盆、】婴儿尿布台及—桌椅等必要的家具】;,
!。 3: 母婴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