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4.1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应合【。理布置地下停—车库、地下人防【工程、各类设—备用房等功能空【间及其出入口出【入口、进《排风竖井的地—面建(构)》。筑物应与周边—环境: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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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地下建》筑连接体《的,设计:。应符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相关规定并应【做,到导向?清晰、流线》简捷防火分区与管理!等界线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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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建!。造不得影响相—邻建(构)筑物【、市:政管线等的安全【
6.】4.4 当日常为!人员使用《。。时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应满足安全、【卫生及节能的要求】且宜利用窗井或【下沉:庭院:等进行自《然通风和采》光其他?功能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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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外围护结构应规】整其防水等级—及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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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设排》水设施;
】。
? 2 —出入口?、窗井、下沉—庭院:、风:井等应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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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排烟设?。施,、房间内部》装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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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地下室不应布—置居室;《当居室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采取—满足采光、通风、】日,照、防潮《、防霉及安》全防护等要求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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