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 建筑基《地
》
?
4.2.1— 建?筑基地应与城市道】路或镇?区道路相邻接否则】应设:置连接道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建筑】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m》2时其连接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0—m;
! 2 当建】筑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连!接道路时其宽—度不应小于7.0】m;当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连,接,道路时单条连接【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0》m
4】.2:.2 ? ,建筑基地地》面高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依据:详细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进行设》计;
【
? 2 》应与:相邻基地标高相【协调不得妨碍相【邻基地的雨》水排放;
》
,
,
,
》 3 《应兼顾场地雨—水的收集与排放有利!于滞蓄?雨水、减少径流外】。排并应?有利于超标》雨水的?自然排放《
—4.2.3 — 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基地及其建》筑物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建筑基】地内建筑物》的布局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筑控《制线的?规定:;,
?
【。2 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留】出空地或道路—;
! :3 当相》邻基地的建》筑物:毗邻:建造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 ,4 :。 新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满足周?边建筑物《的日照标准》;
! :5, , 紧贴建筑基地边界!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建筑】基地方?向,开设洞口、门—、废气排《出口:及雨水排《泄口
—
:4.2.4》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中等!城市、大城市—的主干路交》叉,口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沿线》70.0m范—围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
?
,
?。 2 《 距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近边缘线】不应:小于5.0》m;
?
:
:。
》3 : 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0《m;
?
:
— 4 ? 距公园、学校及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最近边?缘不:应小于20.—0m
4!.2.5 大型、!特大型交通、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人员密集》的建:。筑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邻接的总》长度不应小于—建筑基地周长的【1/6;
—
【 2 建筑基【地的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且不宜设置!在同一条城市道路】上;
【
: ?3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设置人【员,集散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
?
?。
: 4 当】建筑:基地设?置绿化?、停车或《其他构筑物》时不:应对人员集散造【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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