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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建筑【基地
【
4.2—。.1 建筑—。基地应?与城市道路或镇区】道路相邻接否则应设!置,连接:道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建《筑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m2时其连接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0m?;
【 2 当建!筑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连接】道路时其宽度不应】小于7?.0:m;当?。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连接【道路:。时单条连《接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0m《
《
4.2.2【 建筑基地地面高!。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依】据详:细,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进行设计;
】。
!2 ?应与:相邻基?地标高相《协调不得妨碍—相邻基地的雨水【排放:;
【 , : 3 ? 应兼顾场》。地,雨水的收集与—排放有利《于滞蓄雨水、减少】径流:外排:并应有利《于超标雨水的自【然排放
《
4—.2.3 》 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基地及《其建筑物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筑,基地内建筑》物的布局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筑控!制线的规定;
】
】2 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留出空地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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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相!邻基地的建》筑物毗邻建造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 4 新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满足周边建筑物【的日照标准;
【
— 5 》 紧:贴建筑基地边界【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建筑基】地方向开设洞—口、:门,、废气排出口及雨水!排泄:。口
4.!2.4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中等城市《。、大城市的主干【。路交叉?口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沿线70.0m【范围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 ?2 距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近?边缘线不应》小于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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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0m;
】
】 4 《距,公园、学校及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最近边缘【不应:小于20.》。0m
》
4.》。2.5 《 ,大,型,、特:大型交通、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人员密集—的建筑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邻【。接的总?长度不应小于建【。筑基地周长的—1/6?;
】 2 》 建筑基地的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且不宜设置在!同一条城市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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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设置人【员集散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
】 4 《。 当建筑基地设置绿!化、停车或》其他:构筑物时《不,应对人员集散造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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