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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建?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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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建筑基地应!与城市道路或镇区道!路相邻接否》则应设置连接道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建筑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m2时其连接【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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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建筑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连】接道路时其》宽度不应小》于7.0m;当【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连接道路【时单条连接》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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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建筑基地地面】高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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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依据—详细: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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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与相邻?基地标高《。相协调?不得妨碍相邻基【。地的雨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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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兼顾场?地雨水的收集—与排放?。有利于滞蓄》雨水、减少径流外】排并应有利》于超:标雨水的《自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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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基地:及其建筑《物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基地内建筑物【的,布局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筑控制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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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留出空地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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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当相?邻基地的建筑物【毗邻建造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4 新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满—足周:边建筑物的日照标准!;
! 5 紧贴【建筑基地边界—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建《筑基地方向开设洞口!、门、废气排出口】及雨水排泄口—
4.】2.4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中等城—市、大城《市的主干路交叉口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沿线7!0.0m范围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 2? 距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近边缘!线不应小于》5.0m《;
《
? 3 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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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距公园、学》校及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最近边》缘不应小于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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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大型、》特大型交通、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人,员密集的《建筑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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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邻接的【总,长度不应小于—。建筑基地周长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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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筑基地的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且不《宜设置在同一条城】市道路上;
【
【 3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设—置人:员集散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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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建筑【基地设置《绿化、停车或其【他构筑物时不—应,对人员集散造—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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