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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划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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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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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建筑项】目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及其建筑基地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控制—指标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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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建筑及其环境—设计应满足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对所在区域的】目标定位及空—间,形态、景观风貌【、环境品质等—控制和引导要—求并应满足城市设计!对公共空间》、建筑群体、—。园林景观《。、市政?等环境设施的—设,计控制要《求
4】.1.3 》 建筑设《计应注重建筑群体空!。间与自然山》水,。环境的融合与协调、!历,史文化与传统—风貌特色《。的保护与发》。展、公共活动与【公共空间的组织与】塑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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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建筑物【的形态、《体量、尺度、色彩】。以及空间组》合关系应《与周围的空间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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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城市界面!控制:。地段建?筑物的?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界面等应《与相邻建筑基地建筑!物相协调《;
《。
3 ! 建筑基地内的【场,地、绿化种植、景】观构筑物与》环境小品《、市:政工程设施》、,景,观照明、标识系统】和公:共,艺术:。等应与?建筑物及其环境【统筹设计、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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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基地内的》道路、停车场、硬】质,地面宜采用透水【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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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基地与》相邻建?筑基地建《筑物的室外开放空间!、步:行系统等《宜相互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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