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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划】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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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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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建筑》项目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及:。其建筑基《地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控制指标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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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建》筑及其环境设计应满!足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对所在区域的目标!定位及空间形—态、景观风貌、环】境,品质等?控制和引导》要求并应满足城市】设计对公《共空间、建筑群【。体、园林《景观、市政等环境】设施的设计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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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建筑设计应!注重建筑《群体空间与自然山】水环:境的融合与协—调、历史文化与【传,统,风貌特色《的保护与发展、【公共活动与公共空间!的组织与塑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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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物《的形态、体量、尺】度、色彩以及—空间组合关系—应与周?围的空间《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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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要城市【。界面:控制地段建筑—物的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界面等—。应与:相邻建?筑基地建筑物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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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建筑基地内的场【地、绿化种》植、景观构》筑,物与环境小品、市】政,工,程设施、景观照明、!。。标识系统和公—共艺术等应与建筑物!及其环境《统筹设计、》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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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基地【内的道路《、,停,。车场、?硬,质地面宜采用透水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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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基地与相邻!建筑:基地建筑《物的室外开放空间、!步行系统等宜相【互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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