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 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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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给【水,及热水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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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本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认监委出口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国认注函(200!。3)1?67号)对食品加】工用水水质》的要求?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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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 ,原,规范第7《.1.2条》规,定屠宰车间与分【割车:间,每,头猪生产用水量按】(0.50》~0.70)m【3计算这次》规范修?订时我们对全国屠】宰加工企业实—。际生产用水量又进】行了一?次调查.从》。调查的资料来看【。.一方面各企—业实际用水量与原】规范规?定的数值相差不大但!是从大部《分企业来看》加强节水意》识及管理《用水:量可大大减少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加?强定点?屠宰设计规模增【大用水标准相应【减少故这次规范将】用水量标准调低【一个档次为(—。0.40~0—。.6:0)m3生》产用水量标准包括屠!。宰与分割车间的生】活用水?
8【.1.3 本条】是根据国《家认监委出口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国认注函【(2003)1【67号)第7.【3.4条对车间【消毒要求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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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 本条主要是从节!能减:排方面考虑制定的冲!洗待宰圈《地面采?用城:市,杂用水或《中水作为水源能满】足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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