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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兽医卫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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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兽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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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屠宰与分割车间的!工艺布置必须符【。合兽:医卫生检《验程序和操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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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宰【后检验应按顺—序设置头部、体表、!内脏、寄生》虫、胴体初验—、二分胴《体(片猪肉)复【验,。和可疑病《肉检验的《。操作点各操作点【的操作区域长度应按!每,位梭验人员》不小于1.50m计!算踏:脚台高度应适合检验!操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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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头—部检验操作点—应设置在放血工序】后或在体表检验操】作点前检验操作【点处轨道《平面的高度应适合】。检验操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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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体《表检验操作点应设】置在刮毛《、清:洗,。工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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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在摘取—肠胃:后应:设置寄生《虫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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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 胴体与内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Ⅰ、Ⅱ级【屠宰车间应设置同步!检验装置在此区间内!应设置收集修割物】。。与废:弃物的专用容器【容器上应有明—显标记
!2 Ⅲ、》Ⅳ级屠宰车间可采用!胴体与内《脏统一编号对照方】法检验心肝》肺可采用连体检【验在内脏《检验点处应设检验】工作台?、内脏输《送滑槽?及,清洗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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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检验轨道】平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0?m
6】.1.7《 :在,劈半与?同步检验结束后【的生:产线上必须设—置复验操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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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胴体在复验【。后必须?设置兽医卫生检【验盖印?操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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