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  兽医卫生!检验 — , :。 6.》1  兽医检—验 :。。 》 6.《1.1  屠宰与】分割:车间的工艺布—置必须符合兽医【卫生检?验程序和操作的要】求 — 6.1.2  宰!后检验应按》顺序设置头部、体】表、内脏、寄生虫】、胴:体初验、二分胴【体(:片猪肉)复验和可疑!病肉检验的操作【点各操作《点的操作《区域长?。度应按每位梭验人】。员不小于1.5【0m计算踏脚台【高度应适合》检,验操作?的需要 【 , 6.1.3 【 头:部检验操作》点应设置在放血【。工序后或在体表检】。验操作点前检验操作!点,处轨道平面的高【度应:适合:检验操?作的需要 —。 6.1【.4  体表检验操!作点应设置》在刮毛、清洗工序】后 》 6.1.5  !在摘取肠胃后应设】置寄生虫采》样点 【 6.1《.6  胴》体与内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Ⅰ,、Ⅱ级屠《宰车间应设置同步】检验装置在此区【间内应设置收集修】割物与废弃物—的专:用容器容《器上应有明显—标记 ? 2  Ⅲ!、Ⅳ级屠宰车间【可采:用胴体与内脏统【一,编号对照方法检验】心肝肺可采》用连体?检验在内脏检验【点处应设检验工作台!、内脏输送滑—槽及清洗消毒—设施 》 : 3:  检验轨道平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0】m ? 6》。.1.7 》。 在劈半与同步检验!结束后的生产—线上必须设置复【验操作?点 》 6.1.8 】 胴体在《复验后必须》设置兽医《卫生检验盖印操作】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