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 : ,职工生活设施
】
—。4.6.1 工人!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厕所—等建筑面积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规定并结】合生产定员经计算后!确定
】。4.6.2 生】产车间与生活间【应紧密联系更衣室】入,口,宜,没缓冲间和换鞋【。间
【。4.6.3 【待宰间、屠宰车【间,非,清洁区、清洁区、分!割与包装车间、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生:产人员的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和厕所等应分【开布置各《区,生产人员《的流线不得相—互交叉I级屠宰车间!的副产?。加工生产人员的更】衣室宜单独设—置
《
4.6.【4 : 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采用水《冲式:厕所屠宰与分割车】间应采用非》。手动式洗手设备并】应配备干手设施
!
2 — 厕所应设前室与车!间,。应通过走道相连【厕所门?窗不得直接与—生产:操作场所《相对
》。
3《 厕所地面和墙裙!应便于清洗
—
》4.6.5 更】衣室与厕所、淋【浴间应设有直通【门,相,连更:衣柜(?或更衣袋)应符合】。卫生要求鞋》靴与工?作服要分别存放【更衣室应设有鞋靴】清洗消?毒设施
【
4.6.6【 Ⅰ、Ⅱ级—屠宰车间清洁—区与:分割车间的更衣【室宜设一次和二【次更衣室其间设【置淋:浴室: I、Ⅱ级》分割车间宜在消毒通!道后:进入车?间前设风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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