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职工生活设》施
】
4.6.1— 工人《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厕,所等建筑《面,积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规定】并,结合生产定员经计算!后确定
《
4.【。6,.2 ? ,生,。产车间与生活—间应紧密联系更衣】室入口宜没》缓冲间和换》鞋间:
4【.6.3 》 待宰间、屠宰【车间非清洁区、清洁!区、分割与》包装车间《。、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生产人员的【。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和厕所】等应分开布置各【区生产人员的—流线不得相互交叉】I级屠宰车间的副】产加工生产人员的】更衣室宜单独—设置
】4.6?。.4 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采用【水冲式厕《所屠宰与《分割车间《应采用非手》动式洗手设》备并应配备干手设施!
2 】 厕所应设前室【与车间应通过—走道相连厕所门窗不!得直接与生》产操作场所》相对
《
,
3 》 厕所地面和墙裙应!。。便于清洗《
》
4.?6.5 《 更:衣室与厕所、淋浴】。间应设有直通门相】连更衣柜(或更【衣袋)应符合卫生要!求鞋靴与工作服【要分别存放更衣室】应设有鞋《靴,清洗消?毒设施
【
4.6》。.,6, Ⅰ、《Ⅱ级屠宰车间清【洁区与分割车间的更!。。衣室宜设一次和二】次更:衣室:其间:设置淋浴室 —I、Ⅱ级分割车【间,宜在消毒通道—后进入?车间前?设风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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