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分割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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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一级:分割车间应包括原料!二分胴体(》片,猪肉)冷却间—、分割剔《骨,间、分割《副产:品,暂存:间、包装间、包装材!。。料间、磨刀清—。洗间及空调设备【间等
【
,。4.5.2 — ,二,级分:割车间应包括原料】二分胴体(片猪【。肉)预冷《间、分割剔骨间【、产品?冷,却间、包装间、包装!材料间、磨》刀清洗间及》空调设备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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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 分割车间内的各生!产间面积应》相互匹配并宜—布置在同一层—平面上其《。建筑面积宜》符合表45》.,3的规定
【
表4.—5.3分割》车,间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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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4 【原料冷?却间设?置应与产能相匹配室!内墙面与《地面应易于清洗【
—4.5.5 原】料冷却间设计温度应!取(: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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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采用快速【冷却:二分胴体《(片猪肉《),。方法时应设》置快速冷却间—及冷却物平衡—。间快速?冷却间设计温度按】产品要求确定—冷却间设计温度宜】取(2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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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分!割剔骨?间的室温二分胴【体(片猪《肉)冷却后进—入分割剔骨间—时室温应取(—10:土2)℃;胴体预冷!后进入分割车间【时.:室温宜取(1—0土2?)℃
【
4:.5.?8,。 包装间的—室温应取(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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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分—割剔骨间、包装间宜!。设吊顶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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