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屠宰车间
—
4.4!.1 屠宰车间】。应包括车间内赶【猪道、刺《杀放血间《、烫毛脱毛剥皮间胴!体加工间、副—产品加工《间兽医工作室—。等其:建,筑面积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
》表4.4.1—屠宰车?间建筑?。。面积
》。
—
4.》4.2 《 冷却间、二—。分胴体(片》。猪,肉)发货间、副产】品,发货间应与屠宰车间!相连接发货间应通】风良:好并应采取冷却措施! I?、Ⅱ、Ⅲ《级屠宰车间发货【间应设封闭式—汽车发货口
!
4.4.3【。。 屠宰车间内致昏!、烫毛、脱》毛、剥皮及副产品】中的肠胃加》工、剥?皮猪的头蹄加工工】序属:。于非清洁区》而胴体加工、心肝肺!加工工?。序,及暂存发货间属于】清洁区在布置车间建!筑平:面时应使两区—划分明确不得交叉
!
4—.4.4 屠宰】车间以单《。层建筑为宜单层车间!宜采用较大的跨【度净高不宜低于5.!00m屠宰车—间的:柱距不宜小于6.0!0m
—
4.《。4.5 致昏【。前赶猪道坡》度不应大于》10.0%宽度以仅!能通过一头猪为宜】侧墙高度《不应:低,于1.00m墙上方!应设栏杆使赶猪【道顶部封闭》。
》
4:.4.6 屠宰】车间内与放》血线路平行》的墙裙其《。。。高,度不应低于放—血轨道的高度
!
4.》。4.7 放—血槽应采用不—渗水、耐腐》蚀材料?制作表面《光,滑平整便于清洗消】毒放血槽长》度按工艺要求确定其!高度应能防》止血液?外溢悬挂输送机下的!放血槽其《起,始段(8.0—0一10.》00)m槽底坡度不!应小于5.0—%并坡向《血输送管道放血槽最!低处:应分别设血、—水输送管道
【
4.4【.8 《集,血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集血【池的容积最小应容】纳3h屠宰量的血每!头猪的放血》 量按?2.5L计算集【血池上应有盖板并】设置在单独》的隔间内
—
2》 集?血池应采《用,。不渗:水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易清洗消毒池】底应有2《.0%坡度》坡向:。集血坑并《与排血管相接—
4.】4.9 烫毛生产!线的烫池部位宜设】天窗且宜在烫毛生】产线与剥皮生产线】之间:设置隔墙
【
4.4.10! 寄生虫检验【。室应设置在靠—近屠宰生产线的【采样处面积》应符合兽医卫—生检验?的,需要室内光线应充足!通风应?良好:。
4.】4.:11 《Ⅰ、Ⅱ级《屠宰车间的疑—病猪胴体间和病猪】胴,体间应单独》设置门直通》室外:
—4.4.12 】。副产品加工间及【副产品发货间使用的!台、池应采用不渗】水材料制作且—表面应光滑易清【洗、消毒
【。
4.4—.,13: , 副产品中带—毛的头?、蹄、尾加工间浸烫!池处宜?开设天窗
》
:
4.4—.14 屠宰车间!应设置滑轮、叉【挡与钩子《的清洗间和磨刀【间
》
4.《4.15《 :。屠,宰车:间内车?辆的通道宽》度单向不《应小于1.50【m双向不应小于【2.50m
】
4.4—.16 《 屠宰车《间,按工艺要求设—置,燎毛炉?时应在车间内—设有专用的燃料储存!间储:存间应为单层建筑】应靠:近车间外墙布置并应!设有直通车间外【。的出:入口其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3.》3.9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