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 运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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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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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新建发电!厂的运?煤系统设计应因【地制宜?根据发电厂》规划容量、燃—煤,品种、自然》条件、来煤方式【等因:素,统筹规划必要时对】分期建设或一次【建成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
8.1.2! 扩建发电厂【的运煤系统设—计,应结合老《厂的生产系统和布】置,特,点进行安排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并充分!考虑扩建施工对生】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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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运—煤,系统宜采用带式输送!机运煤当总耗—煤量小于60t/】h时可采用》单路:系,统;:当总:耗煤量在6》0,t/h及《以,。上时:可采用双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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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运煤—系统昼夜作业时【间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两班工作制运行不宜!大于1?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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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三:班工:作制运行不宜大于1!。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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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运煤《系统的工《作班制应与锅—炉煤:仓的总有《。。效容积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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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运煤系—统的出?。力应按全厂运—行锅炉额定蒸发【量每小时总耗煤【量(以下简称总耗】。煤,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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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双,路运煤系统宜采用三!。班工作制运行—每路系统的出力不应!小于总耗煤量的13!。5%
! 2 单】路的运煤系统—宜采用两班工—作制运行其》出力不应小》于总耗煤量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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