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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运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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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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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 ,新,建,。发电厂的运》煤系统?设计应因地制宜根】据发电?厂规划?容,量、燃煤品种、自】然条件?、来煤?方式:等因素统筹规划必要!时对分期建设或【。一次建成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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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 扩:建发电厂的》运煤系统设计—应结合老厂的生产系!统和布置特点进行】安排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并:充分考虑扩建—施工对生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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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运煤系统宜采用【带式输?送机运煤当总耗煤】量小于60》t/h时《可,。采用:单路:系统;当《总耗煤量在60t】/h:及以:上时可采用双—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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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 运:煤系:统昼夜作业时间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两班【。工作制运行不—宜大于1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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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三班工作制运】行,不宜大于1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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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运《煤系:统的工作班制应与锅!炉煤仓的总有效【容,积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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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运煤系统的出力应】按全厂运《行锅:炉额定蒸《发量每?小时总耗《煤量(以下》简称总耗煤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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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双路运煤系!统宜采用三》。班工作制运》行每路系统的出力】不,应小于总耗》煤量的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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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单路的运煤系统【宜采用两班》工作制运行其出力不!应小:于总耗?煤量的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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