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运煤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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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
《
8.1.1 ! 新:建发电厂的运煤系统!设计应因地制宜根】据发:电厂规?划容量、燃煤品种、!自然条件、来煤方式!等,因素统筹《规划必要时对分期建!设或一次建成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
8.—1,.,2 扩《建发电厂的运煤系统!设计:应结合老厂的—生产系统和布置特点!进行:安排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并—充分考虑扩建施工】对生:产的影响
》
》8.1?.3: 运煤系统宜【采用带式输送机运煤!当总耗?。煤量小于60t【/h时可采用单【路系统;当总耗煤量!在60?t/h及以上时【可采用双《路系统
】。
8.1.4 】运煤系统《昼夜作业时间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两班工作制—运行不宜大》于11h
【
》 2 三班工】作制运行《不宜大于16—h
【 ?。。 3 运煤系【统的工作《班制应与锅炉—煤仓的总有效容积协!调
—。
8.1.》5 运煤系统的出!力应按全厂运行锅炉!额定蒸发《量,每,小,时总耗煤量(以下】简称总耗煤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双路运煤《系统:宜,采用三班工作—制运行每路系—。统的出?力不应小《于总耗煤量》。的135%
!
— 2 ? 单路的运煤系【统宜采用两班—工作制运《行其出?力不应小于总耗煤】量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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