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
9.—1 一般规—。定
【
9.《1.1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用于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
!
》9.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
! , 1 》 电气火灾监—控器
!。 , ,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3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9—.,1.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及】电气火灾危险性设】置并应根据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形,式与安装位置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9.1.—4 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
》9.1.5 【在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
9.1.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不宜自?动切断供电电—源
:。
《
,9,.1:.7 《。当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用于电气火】灾监控时可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