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 9.1  —一般规定 ! : 9.1.》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用于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 ! 9.《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 【 ?     1  !。电气火灾《监控器 》 :。   《  2 《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 3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9【.1:.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及电气火》灾危险性设置并【应,根据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形式与安装位【置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 ,9.1.4  【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 9.1—.5  在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 9.1—.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不宜自《动切断供《电电:源 》 9.1》.7  当》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用:于电气火灾监控时】可,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