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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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根据实际【应用过程中》保护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下列分类
【
》 1 【A类系?。统,可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应急广《播等设?备组成
—。
《 2 B【类系统?可,由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
》 : , 3 C类—系统可由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
,。
】4 : D类系统可由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
《
,7.:1.2 《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且设有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的住宅建筑》应选用A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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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仅—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的住宅建筑—宜选用A类》或B: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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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没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的住宅建筑》宜选:用C类系统
】
》。 4 别墅【式住宅和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可选用D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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