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16-2013 建标库
7.—2  ?。系统设计 】 7.2.】1  A类》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系统在?。公共部位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6章《的规定 】 ,    2 —。 住户内《。设置的?家用火灾探测器【可,接,入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也可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 ! :     3】 , 设置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将火灾【报警信息、》故障信息等相—。关信息?传输给相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 ?     4 【 建:。筑,公共部位设》置的火灾探》测,。。器应: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 【 7》.2.2  B【类和C类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住》户内设置的家用火】灾探测器应接入【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 !     2【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启动设】置在公共部位—的火灾声警报器 】 ,     】。。3  B类系统中】。设置在每户》住宅内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连接】到,控制中心监控—设备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应能显示发!。生火灾的住户 ! 7《.2.3  —D类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有多】个起居室的住户宜采!用互连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  2  》宜选择电池供电【时间不?少于:3年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7!.2.4《  采用无线方【式将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组—成系统时系统设计应!符合A类、B—类或C类系统之一】的设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