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7.1 ! 一般规定
【
,
7—.1.1《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根据实际应用过程】中保护?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下列?分类
【
1—。 A类系统可【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应急广播等设!备组成
》
:
? 2 B类系!。。统可由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
:
3— C类系》统可由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
,
: 4 — D类?系统可由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
?
7.1.2 【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且设有【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的住宅建筑【应选:用A类系统
】
? 2》 仅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的住宅建《筑宜选用A类或B类!系统
】 : , 3 没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的住宅建—筑宜选用C类系统】
! 4 别墅式住宅!和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可选用D!类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