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1.1  按【应用方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为全淹没、局部应】用、移动三种全【淹没系统《为固定式自》。动系统;局》部应用?系统分为固定与半固!定两种方式其中固定!式系统根据需要可】设置成自动控—制或:手动控制本条规【定了:设,计选型的一般原则】设计:。。时应综?合防护区的位置【、大小、《形状:、开口、通风及【围挡或封《闭状态可燃物品的性!质、数量分布以及】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和《起火源、起火部位等!情况:确定 【 ,6.1.2  为】了对:。所保护?的场所进行有效监】控尽快?启动灭火系统规【定全:淹没系统《或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的保护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1  为确》保系统的可靠启【动规定同时》设有自动、手动、应!急机械手《动启动三《种方式应急机械【。手,动启动主要是—。针对电动控》制阀门、液压控制阀!门等而言的这类【阀门:通常:设置手动快》开机构或《带手动阀门的旁路 !。。     !2  对于较—为重要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保—。护的:场所如L《NG集液池一般都设!计成:自动系统对于—设置:火灾报警手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如果设《有电动?控制阀?门、液压控制阀【门,等也:需要设置应急启动装!置 —     3  】本款规定是为了【在火灾发生后立即】通过声和光》两种:信号向防护区内【工作人员《报,警提示他们立即撤】离,同时使?控制中心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   《  4 《 一方面为》防,止泡沫流《失使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在规定的喷》放时间内达到要【求,的,泡,沫淹没深度泡沫淹】没深度以下的门【。。、窗要在系统—启动的同时自—动关闭另一方面为】使泡沫顺利》。施放到被保护的【封闭空间《。其封闭空间的排气】口,也应:。在系统启动的—同时自?动开启;再者高倍】数泡沫具有》导电性?当高倍数泡沫—进入未封闭的—带电电气设备时【会造:成电器短《路甚至引《起明火所以》相关设?备等的电源也—应在系统启动的同时!自动:。切断为保证系—统可:靠运行将本》条第1款《。~第3款《定为强制性条文 】 6.1.!3  本条有关对】防护区划《分的原则规定主【要是避免为降—低工程?造价将一个》大防:。。护区不恰当地划分成!若干个小《防护区?通常两个有》一定防火间距的建】筑物:可,划分:成两个防护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封闭建筑《物内不连通的两个】同层:房间可划分成两个防!护,区 6.!1.4  全—淹没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的泡沫产生器都需要!。固定在适宜的—位置上使《其有:效地达到系统的设】。计要求 】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在一:定的泡沫背压下【不能正常产》生泡沫为使防护区在!淹没时间内》达到规定的泡沫淹】没深度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设在《泡沫:达到:的,最大设计高度—以上是必须》的为利于泡沫—覆盖保护对象高倍数!泡沫产生器需要尽量!接近它但《要保证高《倍数泡沫《产生器?不受爆?炸或火焰《的损:坏 《 :     由于高倍!数泡沫?。的流:动,性差在被保护的整个!面积上泡《。沫淹没深度未必均】匀通常在距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最远—的地方?深度:较浅因此《防护区?内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分:布要使?防护区域《形成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 《。   【  :高倍数泡沫的泡沫群!体质量很轻一—般为2k《g/m3《~3.5kg/m】。3 易受风的作【用而飞散《。造成堆积和流动【困难使泡沫》不能尽快《地覆盖和淹没着火物!质影:。响灭:火性能甚至导致【灭火失败故》要求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在室外或【坑道应?用时采取防》风措:施   !。  当?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发泡网周围—增设挡风装置时其】挡板应距发泡网有】一定的距离》使之不影响泡沫【的产:生或损坏泡》沫 》 6.1.5  !对,导泡筒横截面积尺】寸,系数: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导泡筒横截面积】过小形成泡沫背压增!。大破泡率;导泡筒横!截面积?过,。大对泡沫的有效输】送无实?。际意义 !    《有的工?程出于保《持场所日《常严密的《目的在导泡筒上设置!了百叶等闭合—装置为防止》闭合装置《对泡沫的通过形成】阻挡作此规定 【 6.1】.,。6  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前设控制阀【是为了?系统试验和维修时】将该阀关闭》。平时该?阀处于常开状态【。。设压力?表,是为了在系统进【行调试或试验时【观察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进口工!作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6.1.7  本】条是:。针对采用自》带比例混合器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这是一种在》其主体结构中—有一微型比例混【合器吸液管可—从,。附近泡沫液储存桶】吸液的泡沫产生器)!的系统而规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