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
?6.1 《 一般?规定
》
》6.1.1 按】应,用方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为全淹没【。、局部?应用、移动三—。。种全淹没系统为固定!式自:动系:统;:局部应用系统分【为,固定与半固》定,两,种方式其中固定式系!统根据?需要可设《置成自动《控制或手动控—。制本条规定了设【计选型的一般原【则设计时应综—合,防护区的位置、大】小、形状、开口【、通风及围》挡或封闭状态可燃】。物品的性质》、数量?分布以及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和起火【源、起火《部位等情《况确定
—
:
6:.1.2 》 为了对所保护的场!所进行有效监控【尽快启动灭火—系统规定《全淹没系统或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的【保护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1 为【确保系统的可—靠启动规定同时设有!自动、?手动、应急机—械手动启动》三,种方式?应急机械《手动启动《主要:是针对电动控制【阀门、?液压控制《阀门:等而言?的这类阀门通常【设置手动快》开机构或带手—动阀:门的:旁,路,
!。 2: ,。 对于较《为重:要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保护的场所如【LNG集液池一般都!设计成自动系—统对于设置火灾【报,警手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如果!。设有电动《控制阀门《、液压控制阀门等也!。需要设置应》急启动装《置
! 3 》。本款规定是》为,了在火?灾发生后立即—通过声和光》。两种信?号向防护《区内工?作,人员报警提示他们】立,即,撤离同时《使控制中心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
— 4 一方—面为防止泡》沫流失使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在,规定的?。喷放时间内达—到要求的《。泡,沫淹没深度泡—沫淹没深度》以下的门《、窗要在系统启【动的:同,时自动关闭另一方面!为使泡?沫顺:。利施放到被保护【的封闭空间其封【闭空:间的排气口也应在】系统启动的同时自动!。开启;再者高倍数】泡沫具?有导电性当高倍数泡!沫进入?未封闭的《。带电电气设备时会】造成电?器短路甚至引起明火!所,。以相关设备等的电源!也应在系统启动的同!时自动切断》为保证系统可靠运行!将本条第1》款~:第3款?定为强制性条—文
》
6.《1.3 《 本条有关对防护区!划分的?原则规定主要—是避:免为:降低工程造价—将一个大防护区不恰!当地划分成若干个】小防护区通常—两个有一定防—火间:距的建?筑物:可划:分成两个《防护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封闭建筑物》内不连通的两个【。同层房间可划分【。。。成两个?防护区
【。
,
6.1.》4 全淹没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的泡》沫产生?器都需要《固定在适宜的—位置上使其有效【地,达到系统的设计要】求
:
?
,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在一【定的泡沫背压—下不能?正常产生泡沫—。为使防护区》在淹没时间内—达,到规定的泡沫淹【没深度?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设在泡沫达到】的最:大设计高度以—上是必须的为利于泡!沫覆盖保护》对象高倍数》泡沫产生器需要【尽量:接近它但要保证【高倍数泡沫》产生器不受爆炸或】火焰的损坏
】
由】于高倍数泡沫的流】动性差在被保护的】整个面积上泡沫淹没!深度未必《均匀通常在距—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最远的—地方深度较浅—因此防护《区内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分布要使防【护区域?形成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
,
【 高倍数》泡沫的泡《沫,群体:质量很?轻一般为2kg【/m3~3.—5kg/m3 易】受风的作用而飞散】造成堆积和流动困】难使泡沫不能尽快】地覆盖和淹没着【火物质影《响灭火性能甚至【导致:灭火失败故》要求: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在室外或—。坑道应?用时采取防》风措施?
,
,。
— :当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发泡?网周围增设挡—风,装置时?其挡板?应距发泡网有一定】的,距离使?之不影响泡沫的产】。生或损坏泡沫
【
6—.1.5 对导】泡筒横?截面积尺寸系数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导泡筒!横截面积过小—形成泡沫背压增大破!泡率;导《泡筒横截面积过大对!泡沫的有效》输送:无实际意《义
—
, 有的工程】出于保持场所日【常,严密:的目的在导泡—。筒上设置了》百叶:等闭合?装置为防止》。闭合装?置对泡沫《的通过形成阻挡作】此规定
—。
,
6.《1.6 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前【设控制阀是为—了系统试验和维修时!将,该阀:关闭平时《该阀处于常开—状态设压力表是为】了在系统进行—。。调,试或试验《时,观察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进口工作》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
6.1.》7 : ,本条是针对采用【自带比例混合器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这是一】种在其主体结构中】有一微型《比例混合《器吸:液管可从附近泡沫】液储存桶吸液的泡沫!。产生:器)的?系统而规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