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51-2010 建标库
, 6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1.?1  按应用方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为—全淹没、局部应用】、移动三《种全淹没系统为固】定式自动《系统;局部应用【系统:分,为固定与半固定两】种方式其中固定【式系统?根据需要可设—置成自动控制或手】动,控制本?条,规,定了设计《选型的一般原则设】计时应?综合防护区的—位,置、大小、形状、】开口、通风》及围挡或封闭状【态可燃物品的性质】。、,数量分布以及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和起火源、起—。火部:位等情况确定— 》 6.1.》2 : 为了?对所保护的》场所进行有》效监控尽快启动灭火!系,统规定全淹没系统或!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的保护【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1  为确!保系统的可》靠启动规定》。同时设有自动、手】。动、应急机械—手动启动三种方【。式应:急机械手动启动【主,要是针对电动—控制阀门、液—压控制阀门等—而言的这类》阀门通常设置手动】快开机构或带—手动阀门的旁路 ! , :     2  】对于较为重要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保护的场所如LNG!集液池一般》都设计成自动系统对!于设置火灾报—警手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如果:。设有电动控制—阀,门、液压《控制阀门等也—需,要设置应急启—动装置 】    《 3  本款—规定是?为了在火灾发生【后立即通过声和光】两,种信号向防护—区内工作人》员报警提示他—们立即撤离同—时使:控制:。中,心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 ,     4【。 , 一方面为防止【泡沫流?失使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在规定【。的喷放?时间内达到》。要求的泡《沫淹没?。深度泡沫淹没深【度以下的《门、窗要《在系统?。启动的同时自—动,关闭:另一方面为使泡沫】顺利施放到被保护】的封闭空《。间其封闭空间的排气!口也应在系统—启动的同时自动开启!;再:者高倍数泡沫具有】导电性当高倍数泡】沫进入未封闭—的带电?电气设备时会造成】电,器短路甚至》。引,起明火所以相关设备!等的电源也》应在系统启动的【同时自动《切断为保证》系统可靠运行—将,本条:第1款~第》3款定为强》制性条文 【 6.1—.3  本条有关】对防护区划分的【原则规定主要是避】免为降低工程造价将!一个大防护》区不:恰当:地划分?成若:干个小防护区通【常,两,个,有一定防火间距【的,建筑物可划分成【两个防护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封—闭建筑物内不连通的!两个同?层,。。房间可划《分成两个防护区【 : : :6.1.4  全】淹没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的泡沫产生器都需!。要固定在适宜的【位置上使《其有:效地达到系统的设计!要求:  【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在一《定的泡沫背》压下不?能正常产生泡沫为】使防护区《在淹没?时间:内达到规《定的泡沫淹没深度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设】在泡沫?达到的最大设计【高度以上是必须【的为利于泡沫覆【盖保护对《象高倍数泡沫产生】器需要尽量接近它但!。。要保证高《倍数泡沫《。产生器不受爆炸或火!焰的损坏 》    】 ,由于高倍数泡沫的流!动性差在被》保护的整个面积上】泡沫淹没深度—未必均匀通常—在距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最远的地方深度】较浅因此防护—区内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分《布要使防《护区域形成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 !   》  高倍数泡沫的泡!沫群:体质:量很:轻一:般为2?kg/m3~3.5!kg/m3 易受风!的作用而《飞散造成堆积和流动!困难:使泡沫不能尽—快地覆?盖和淹没着火物【质影响灭《火性能甚至导—致灭火失败故要【求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在室外?或坑道?应用时采取防风【措施 》 :  :   当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发泡网周围】增,设挡风装置》时其挡?板应距发泡》网有:一,定的距离使之不影响!泡沫的产生》或损坏泡沫 【 6.—1.5?  对导泡》筒横截面积尺寸系】数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导泡筒横截》面积过?小形成泡沫背压【增大破?泡率;导泡筒横截面!积过大对泡沫的有效!输,送,无实:际意义 【   《  有的《工程出于保》持场所日常严密的】目的在?导泡筒上设置了百叶!。等闭合装置》为防止闭合装置对】泡沫的通《过形成阻挡作此规】定 《 , 6.《。1.6  》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前设—控制阀是为了系统试!验和维修《时将该?阀关闭平《时该阀?处,于,常开状态《设压力表是为了在】系统进行调试或【试验时观察》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进口工作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 , 6.1.7【  本条是针—对采用自带比例【混合器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这:是一种?在其主?体结构?中有一微《型比例混合器吸液管!可从附近泡》沫液储?存桶吸?。。液,的泡沫产生器)【的系:统而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