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局》部应用系统
!
6》.3.1 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
:
? 1 —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与B类火灾!场所;
【
2 !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6.3!.2 系统—。的保护范围》应,包括火灾蔓延的所有!区域
【
6.?3.:3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或B》类火灾时泡沫供【给速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覆盖A类火】。。灾保护对象》最高点的厚度不【应小于0.6—m;
《
】2 : 对:于,汽油、煤油、柴油或!苯覆盖起火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覆盖厚度应》由,试,验确定;
!
: 3《 达到规》。定覆盖?厚,度,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
6.3.4 【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和B类火》灾时:其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
6.3!.5 当设置【在液化天然气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选择固【定式系统并应设【置导泡?。筒;
—
2 !宜采用发泡倍数【为300~5—。00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 3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根据:阻止形?成蒸汽云和降—低热辐射《。强度试验确定并应取!两,项,试验的较大值;当缺!乏试验数据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宜小?于7.2L/—(min·m2【);
《
《 , 4 泡沫】连续供给时》间应根据所需的控】制时间确定》且不宜小于40【min;当同时【设有移动式系统【时固定式系统的【泡沫供给时》间可按达到稳定控火!时间确定;
【
,
5 ! 保护场《所应有适《合设:置导泡筒的》位置;
》
:
? 6《 :系统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