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移动式系】统
:。
—
6.?4.:1 移动》式,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
: 1《 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场所—;
》
》 ,2 流《淌的B类火灾—场所;?
! 3 发生火灾】时,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空间:
6.4!。.2 《泡沫淹?没时间?或覆盖保护》对象时间、泡沫供给!速率与?连续供给时》间应根据保护—对象的?类型与规模确—定
》
6.4.3 !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辅助全淹没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局】。部应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使用时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可!在全淹没《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局部《。应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中增加5%—~10%《;
!。 , ,2 当在消防【车上:配备时每套系—统的泡沫《液储存量不》宜小:于,0.5t《;
:
【 3 当用【于扑救煤矿》火灾时每《个矿山救护大—队应:储存大于2t的【。泡沫液
》
6.4【.4 ? 系统的供水压力可!根据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和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工作《压力及比例混—合器和水带的压【力损失确定
!
6.4.5 !用于:扑救煤矿井》下火灾时应配置导】泡,简且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驱动风压!、发:泡倍数应满足矿【井的特?。殊需要
【
,
6.4.6 】泡沫液与相关设备】应,放置在?便于运送到指定【防护对象的场—所,。。;当移动式高倍数泡!沫产生器《预先连?接到水?源或泡沫混合液【供,给源时应放置在易】于接近的《地,方且水带长度应【能达到其最远的【防护地?
:
,
6.4.【7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移动式—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同!时使用时其》泡沫液和《水供给源应》满足最?大数量的泡沫产生器!的使用要求
】
6.》4.8 《。 移动式系统应【选用有衬里》的消防水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带的!口径与?长,度应满足系》统要求;
【
2】 水带应以能【立即使?用的排?列,形式储?。存且应防潮
】
6.4—.9 系统所【用的电?源与电缆《应,满足输送功率要【求且应满足保—护接地和防水—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