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4  !移动:。式系统 — ,。。 , 6《.4.1  移动】式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    《。。1  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场所?; 《     【2  流淌的B类火!灾场:所; 】    《3  发《生,火,灾,时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空间 【 : 6.》4.2  泡沫淹】没时间或覆盖保护】对象时间《、泡沫供给速—率与连续供给时【间应根据保》护对象?。的类型与规模确定】 ? : 6.4.3—  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辅助全《淹没: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局部—。应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使用《时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可?在全:淹没: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局部应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中增加5%~!。1,0%; 《  —   2《  当在消防车【。上配备时每套系【统,的泡:沫,。液储存量不宜—小于:0.5t; 】   》  3 《 当用于扑救煤矿】火灾时每个矿山救】护大队应储》存大于2《。。t的泡沫《液 6.!4.4  系—统的供水《。压力可根据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和】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工作?压力及比例》混合器和《水带的压力》损失确定 【 : 6.4.5 【 用于扑《救煤矿井下》火,。灾,时应配置《导泡简且《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驱动风压《、,发泡:倍数应?满足矿井的特殊【需要 【 6.4《。.,。6  泡沫液—与相关设备应放【置在便?。于,运送:到指定防护对象的场!所;当移动式高【倍数泡沫产生器预先!连接:到水源或泡沫混【合液供?。给源时应放置—在易于接近的—地,。方且水带长度应能达!到其最远的防护地】 6.4!.7 ?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移《动式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同时使用时—其泡沫液和水供给源!应满足最大数—量的泡沫《产生器的使用要求】 《 :6.4.8》。  移动《式系统应《选用有?衬里的消《防水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水带的》口径与长度应—满足系统要》求; —    》 2: , 水带应以能立【即,使用的排列形—式储存且应防潮 】 》6.4.9  【系统所用的电—源与电缆应满足输送!。功率要求《且应满足《保护接?。地和防水《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