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2  !全淹没系统》 — :6,.,2.1?  全淹没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     !1  封闭空间场】所; 《 :。  ?   2《 , 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场所 — ?6.2.2》  全淹没》系统的防护区—应为封闭或设置【灭,。火所需?的固定围挡》的区域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泡沫的!围,挡应为不燃结构且应!在系:统设:计灭火?时间:内具备?围挡泡沫的》能力:; 《 :     2 【 在保证人员撤离的!前提下门、窗等【位于设计淹》。没深:度,以下的开口应在泡沫!喷放前或泡沫喷放的!同时自动关闭—;对于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全【淹没系统应对其泡沫!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   《  3  利用防护!区外部空气发泡【的封:闭空间应设置排气】口排气?口的位置《应避免燃烧产物或其!他有害气体回流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气口; !  :  :4  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下的墙》上设置窗口时宜在窗!口部位设置网孔基】本尺寸不大》于3.15mm的】钢丝网?或,钢丝纱?窗; 》 , : ,   5  排气】口在灭火《系统工作时应自动】或手动开启》其排气速度》不,宜超过5《m/s?; 《     【6  防护区—内应设置排水设施 ! 6.【2,.3  泡》沫淹没深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0.6?m,;   ! , 2  《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汽油、煤油、!。柴油或苯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高:于起火部位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由【试验确定 【 : 6.2.4 【 ,淹没体积应按—下式计算 【 《 《 6:.2.?5  泡《沫的淹?没时间不应超过表】6.2.5的规定系!统,自接到?火灾信?号至开始喷放泡沫的!。延时不?应超过1min ! 》 【 , 6.2—.6  最》小泡沫供给》速率应按下式—计算 【 《 : 6:.2.?7  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不应小于【25min; ! ? ,   2  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不】应小:于15m《in: 6.】2.8 《 对于A类火灾其】泡,沫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单独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应大于60m!in:; : ,。。     2!  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合《使,用时应大于30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