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2  !。全淹:没系统? 】6,.2.1《  全淹没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   ?1 : 封闭空间场所;】 》     》2  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场所】 》 6.2《。.2  全淹没系】统的防护区应为封】闭或设置灭》。火所需的固》定围:挡的区域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泡沫的围【挡应为?不燃结构且应在系】统设计?灭火:时间内具备围—挡,泡沫的?。能力; 》     2!  在保证人员【撤离的前提下门【、窗等?位于:设计淹没深度—以下的?开口应在泡沫—喷放前或泡沫喷放的!。同,时自动关《闭;对于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全淹没系统应!对其泡?沫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    》 3  利用防护区!外部空气发》泡的封闭《空间应?设置:排,气口:排气口的位置—应避免?燃烧产物或其他有害!气体回流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气口;《 》     4  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下的墙上【设置窗口时宜在窗口!部位设置网孔基本尺!寸不:大于3.1》5mm的钢丝网或钢!丝纱窗; 】 :    5》  排气口》在灭火系《统工作时应自动或手!动开启其排气速【度不宜超《过5m/s; 【。     !6  防《护区内?应设置排《水设:。。施 6.!2.3  泡—沫,淹没深?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0.?6m; 】     2 【 ,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汽油、煤油、柴【油或苯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高!于起火部位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由试验确定 ! 6.【2.4  淹没体】积应按下式计算 ! 》 ? 6.2》.5:  泡沫《的淹没时间不—应超:过表6.2》.5的规定系统【自接到火灾信号至开!始喷放泡沫的—延,。时不应超过1m【in 》 ! , 《 6:.2.6  最小泡!。沫供给速率应—按,下式:计算 ! ? 6.2.7 】 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不应小】于,25m?。in; 】   ?  :。2  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不应《小于:1,5min 】 6.2》.8  《对于A类《火灾其泡沫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单独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应大于6《0mi?n,; 》  ?。。   2  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合使用【时应大于《。30min — ,